左言又想了想,看向维多克道:“不过……我还有一点不太明白。”
“你是觉得作案动机上还有疑点对吧。”维多克应道。
“嗯。”左言点点头,“按你所说,约翰是一个众所周知的有为青年,而山姆只是一个二世祖……以这种情况来看,老赫伯特本来就有很大的可能会把遗产留给约翰。退一步讲……即使老赫伯特不想对两个儿子区别对待,那遗产也该是两兄弟平分,怎么都不会让山姆来占大头。”他顿了顿,“再退一步讲……早已在商界站稳了脚跟的约翰,即使一分钱都没继承到,一样可以活得很好;反倒是那个终日花天酒地、除了花钱啥都不会的山姆……一旦失去家里的资助,恐怕就活不下去了。
“从这个角度来看,约翰有什么理由冒险去伪造遗嘱呢?难道是因为他非常恨自己的弟弟……一定要搞到对方身无分文?”说到这儿,左言皱眉思索了两秒,“但……若真是那样,他又为何要提出分给山姆十万英镑呢?”
“把你‘退的第一步’再想一遍,然后自己告诉我症结所在。”维多克没有回答左言的问题,而是给了半句提示、半句要求。
“哦?”左言听了,立刻乖乖地将事情又重新思考了一遍,随即念道,“你是说……‘平分遗产’的状况,是约翰所不能接受的?”
“不能。”维多克道。
“为什么?”左言疑道。
“因为他缺钱。”维多克给了个很简单的、出人意料的、但又非常合理的答案。
“约翰反而缺钱?”左言也的确对这答案感到了意外。
“呵……”维多克笑了笑,“你觉得……以下哪种人更容易欠下巨款?第一种——自视为精英的、有野心的、做大生意的青年企业家;第二种——整天出席各种社交晚会,吃喝玩乐睡名模、从来不考虑所谓‘将来’的阔少爷。”
虽然这句话里描述的两种人是截然相反的,一种是“赚钱的人”,另一种是“花钱的人”,但有趣的是,真正会因债务而走投无路的……往往是前者。
“喂喂……”左言也听出来了,维多克对这个案件的了解已经远远超出了一般吃瓜群众的水准,故而问道,“你知道的未免太多了吧?这已经不是在报纸上看看新闻就能掌握的程度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