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垄断与否的纠缠中,哲儒软件公司大发牢骚,司法部气势汹汹,最高法院退避三舍——媒体和公众当然也不甘寂寞地纷纷各抒己见。
事实上,哲儒软件公司到底有没有垄断,只从绝对优势的市场占有率,便能得到初步的答案了。
不过,深感委屈的哲儒软件公司,有着自己的辩解。
个人电脑工业革命催生的软件产业,属于一个全新的领域,而哲儒软件公司在这十几年的时间里,开创了数不胜数的技术第一,进而拥有了如今的行业优势地位——如果将其称之为“垄断”,那也是自~由竞争后的“自然垄断”,和早些年的标准石油、美国电话电报公司的垄断,有着本质的不同。
按照哲儒软件公司的思路,自己吃苦耐劳、聪明能干,为整个行业的发展,做出了公认的莫大贡献,进而拥有如今的行业地位——司法部总不能因此给我搞“功高震主”、“卸磨杀驴”的那一套把戏吧。
因为个人电脑工业这些年都带着明星的光环,所以媒体可谓知之甚深,进而早有共识——在政~府眼里,哲儒软件公司在本行业拥有太多的资源,这个结果就是一种罪过!
说得直白一点,美利坚合纵国诉哲儒软件公司垄断,不那么准确,应该是美利坚合纵国诉唐这位一手控制方圆和哲儒软件的IT霸主垄断,才更贴切。
在这种情况下,按照各自的立场,争论垄断与否,不但无解,而且意义不大——关键还要看,哲儒软件公司凭借自己的行业优势地位,都做了什么?
这时候,口碑的价值就体现出来了。
很多主流媒体评价道:“这些年哲儒软件公司担任行业领导者的表现,可圈可点!”
消费者的态度更为感性和鲜明一些——哲儒软件公司让个人电脑简单好用,其它公司根本没法比,怎么能埋怨人家垄断?哲儒软件公司的操作系统集成了浏览器、媒体播放器、压缩工具、下载工具等等免费程序,难道用户非要去使用那些必须花钱买的软件?
更有甚者,一些经济学家、大学教授,明确发表意见——对哲儒软件公司提起反垄断诉讼,干涉了市场的自由竞争;如果真的打倒了哲儒软件公司这个行业领导者,计算机行业发展未必会如同去掉枷锁一般地突飞猛进;而消费者购买软件时,很可能支出更多的费用。
眼见舆论不待见自己穷追猛打哲儒软件公司,正在试图把加州拉入阵营的司法部,不得不开口,做一下公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