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沙梅特在唐天给的名单里面,不管博扬的交易做的怎么样,这个选择并没有问题。
选秀还在继续,很快就进行到了首轮最末尾。
邓普斯也很快做了第30顺位的选择。
和之前选沙梅特不同,这个选择没有太多疑虑的。
他要选的,也是唐天给的名单里面排在第一的球员。
泰特姆这届选秀大会最后一次从幕后走到台前。
他要宣布的也是本届选秀大会的最后一个首轮秀。
“2018年NBA第一轮第30顺位,新奥尔良鹈鹕队选择米切尔·罗宾逊,216的中锋,来自新奥尔良。”
这是泰特姆今年宣布的最后一个新秀,不过宣布的内容却和其他新秀有不小的区别。
一般选秀时,海外秀,没有打过NCAA的,会宣布他来自哪个国家。
有过NCAA经历的,不管是海外还是美国本土的,会宣布他来自哪个学校。
但是像罗宾逊这样宣布来自哪个城市的,还真是头一次。
倒不是他拿的信封写错了,也不是他最后时刻想来点特别的,而是因为罗宾逊这个新秀,很特别。
作为昔日全美Top10的高中生,他有着内线最顶级的身体天赋,而且还会投三分。
尤其是臂展,他高中场均封盖达到惊人的场均6.3次,平筐暴扣、排球式封盖屡见不鲜。
高中毕业后,他也被NCAA名校肯塔基大学录取了。
按照正常的路子,他应该在肯塔基打出一副名堂,成为乐透秀甚至是前五顺位的新秀进入NBA。
但偏偏这家伙的路子不正常。
高中刚毕业时,因为一心追随自己心仪的主教练瑞克·斯坦斯伯里,他先是选择了德州农工。
彼时斯坦斯伯里是德州农工的助教,但是之后跳槽到了肯塔基,他也跟着跳了过去。
只不过到7月份的时候,因为他的教父,也是肯塔基的助教山姆·威廉姆斯离校,他也一心寻求转学。
但结果因为转校就得坐球监一年不能打球的缘故,他直接放弃了打NCAA的机会。
之后他自己请训练师,自己进行封闭式训练备战NBA选秀。
从常人的角度来说,他从头到尾的选择真的蠢到不行。
他在家里训练的时候,与他同级参加选秀的球员们都在大学联赛中收获了宝贵的战术素养和比赛经验。
而且他之前还缺席了联合试训。
这也是为什么原本Top10的高中生,身体天赋爆表的中锋,却一直没人选的原因所在。
但是唐天是穿越者,他知道罗宾逊的天赋,而且在邓普斯面前力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