咔嚓——
大都会南区平民街区的某个街角,地面忽然蔓延出一道道裂痕。
随后,伴随着大量污水,一只巨大的白色蠕虫从地里喷了出来,它的身上还爬着不少藕断丝连血肉模糊的小型蠕虫。
街道外人来人往,显然,这里并不是什么无人的小巷。
蛆奇一点点扭动臃肿的身体,小心翼翼爬出街道。
看起来很滑稽。
这样庞大的怪物,居然会用到小心翼翼这个词,它的动作极具反差的像一只可怜巴巴伸脚试探的猫咪,慢慢将菊花般的锯齿状口器伸出巷口。
被光所笼罩的人间比它想象的更漂亮。
街边商铺一闪一闪的发着红绿彩光,各种各样的奇怪招牌上也闪烁着LED灯。
它已经很久没在地上出现过了。
它已经很久没看过熙熙攘攘的城市人间了。
因为它怕吓到别人。
有谁不讨厌蛆呢?
有有谁不害怕污浊物呢?
它很幸运,二者都占了。
以前所有人都害怕它,所有人都讨厌它,就连还没完全记事的小孩子,都会在它满怀善意的将掉进下水道的皮球递出来时,盯着它蠕动的虫体和扭动的口器,然后吓得屁滚尿流转身就跑。
即便这样,小孩子无意的冒犯,也比成年人对他的恶意来的温柔。
人们看到它,眼里总会流露出掩饰不住的恶心与害怕,总会稀里哗啦的呕吐,总会到处奔逃,甚至还会报警,会叫禁闭所的人殴打欺负它。
它其实很理解人们的行为,害怕嘛……
可理解不等于接受,
因为,它也曾是一个人类呀……
所以,它住进了地下水道。
像个怪物一样的,
像条真正的蛆一样,
躲进黑暗,
不见天日,
便也不受欺负。
蛆奇小心翼翼的像只肥硕的“猫蛆”,探出头,好奇地张望。
街上行走的人们听到声响,
睁着充满血丝的眼球,
咧着诡异莫测的微笑,
像是个假人一般,
回头看了它一眼。
然后,没有害怕……没有恶心,就像是假人一样,又将头扭了回去。
蛆奇忽然开心起来了。
似乎某种想法得到了证明。
它觉得,蝙蝠阴影是对的。
这个城市需要纠正。
你看,经过纠正的人们……一点也不害怕它了呢。
它慢慢游走在街上。
柔软黏滑的皮肤摩擦着街道两旁的商铺,在它的映衬下,城市变得微小可爱起来。
蛆奇沐浴着光线,
感觉自己终于被这座城市接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