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爱默琴,我是位女士。不是某人的女儿,不是某人的妻子,不是某人的母亲,只是一位孤零零的,女士。
可悲的人生,我知道。更可悲的是,我充分的自觉我是怎么将自己的人生过成这副可悲样子的。但如果给我一个重来的机会,我还是会这样过。这不是自尊心作祟,只是我并没有选择。
我曾经是有父母的,但经过了三十年的自我证明后,我意识到了我永远比不上他们从未出生的儿子。“你的姓都不是我们家的了!”他们这样说。那天之后,我猜我成为孤儿了。看,不是我选择的。
我曾经有个丈夫,一个还不错的丈夫,英俊、富有……理想型的丈夫,呃,我又知道什么,我也没有第二个丈夫来比较。“只要每天我回来后,桌上有晚餐就行了。”这是他对我的唯一要求。我的意思是,唯!一!
知道问题出在哪里了吗?
所以是的,我从未有过孩子。不是我选择的,就是没有。
如此经过十年的晚餐后,“我们应该分开。”他说。老实说,我一点儿都不意外,我只是问,“我拿到多少东西?”钱、房子、车、艺术品、珠宝,大家懂的。大概也是我十年一直为他准备晚餐的原因。我以前不是这么现实的,这是十年的晚餐我从他身上学到的。大家可以自己感受一下,他说,“不知道,有律师会负责这种麻烦事情。”
于是,我把这一切交给律师了。律师决定了一切,不是我。
哦等等,律师确实给了我一个可以选择的东西,他问我要不要保留我前夫的姓。
我问:“不保留的话,我姓什么?”
“恩……你婚前的姓?”
“哦,那个姓不愿意接在我的名字后面。”
律师用怪异的眼神看了一会儿说,“好吧,那就保留现在的姓~恭喜,xx女士,你恢复单身……”
“爱默琴。叫我爱默琴。”
回到开始了,我叫爱默琴,我是位女士~
我是位对家庭,没什么‘正确’概念的女士。如果你不明白为什么,请把上面的东西在读一遍。
请不要同情我,我其实过的还不错,钱、房子、车……你们懂的,我的律师非常专业~
作为一个女士,我相信我能经历的不幸,已经经历完了,我应该可以开始真正属于我自己的人生了。
但是,一件事在长期困扰我——我无法好好睡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