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过山道的拐弯处,很快三人就看见了数十个佣兵打扮的人正刀剑出鞘,相互对峙。与其说是对峙,还不如说是包围,六七个看起来浑身上下到处都是血迹的佣兵被其他人包围在了中间,他们背靠着背,手握长剑,咬紧牙关的望着已经将他们团团包围起来的其他人。而在他们中间,还有一个穿着贵族服饰,看起来年龄不过十多岁左右的少年。
“莫里斯!你这个混蛋!!”
望着眼前的敌人,被围困在中间的一个身材高大的佣兵咬牙切齿的注视着站在他对面不远处一个盗贼打扮的男人。那个身材瘦小的盗贼此刻则带着几分冷笑,躲在一个佣兵的后面,他手中把玩着一把小巧的匕首,带着不屑的眼神望着眼前的男人。
“话不能够这么说,队长,我也有我的难处嘛。”
“呸!!“
听到盗贼的说话,男人不屑一顾的吐了口吐沫,他挥舞着长剑,恶狠狠的盯视着对方,咬紧牙关,眼睛里甚至几乎都要喷出火来了。他根本没有想到,自己的队伍里居然出了这么一个叛徒。而听到他的说话,另外一个站在男子身边,手握长剑和盾牌的佣兵则是恶狠狠的开口怒骂道。
“别在这里找借口了,你这个混蛋东西,当初要不是队长把你带出来,现在你这个小混蛋还在黑街里面和一群小混混为了一口面包打架呢!他妈的,老子真是瞎了眼,怎么就没有,看出来你是个这么忘恩负义的东西!“
“那只能够怪你眼神不好咯,伍德大哥。”
面对对方的怒斥,盗贼的面上非但没有一丝的悔意,相反他却是嘿嘿贼笑了起来。
“其实呢,我本来也不打算这么做,但是谁叫你们太不中用了,混了这么多年,连个佣兵团都混不到,只能够给这种小少爷做跑腿,你们不觉得自己很失败吗?说实话,我都看不下去了啊。幸好,这位大人愿意收留你们,当然,前提是你们愿意为他工作———可惜的是,你们并不愿意接受他的好意,不过这只是你们的想法,而对我来说,我已经受够了继续流浪颠簸的日子了。”
“你……………”
听到这里,为首的男子皱起了眉头,他望着眼前的盗贼,什么都没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