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打响旅游第一炮,秦时鸥也是煞费苦心,他甚至专门订做了一套立领唐风中山装。
众所周知,纯唐装不太适合年轻人穿,所以秦时鸥去了渥太华,请一位大师级的唐装裁缝给他手工打造了一套中山装与中国风双重元素相结合的礼服。
这件衣服是纯白色丝绸质地,采用了现在很流行的中式盘扣、衣襟衣袖金丝绣龙风格,整体素雅而飘逸,将秦时鸥潇洒的气质展现的淋漓尽致。
就这么一件衣服,秦时鸥花掉了五万块,这个钱在加国都可以买一辆宝马了。
这样从电话里得知这一批游客有点特殊,他心里就泛起了嘀咕,怎么着,是来了富二代还是官二代啊,那小导游怎么那么为难?
反正不管来了谁,只要老老实实的那什么都好说,如果在这里作死想要影响自己的招商引资计划,那就等着挨收拾吧。
秦时鸥现在已经越来越自信,告别岛就是他的地盘,是龙来了得盘着,是虎来了得卧着,要装逼,那就做好被抽成傻逼的准备。
中午在机场相遇,哈姆雷看到秦时鸥的穿着打扮之后眼前一亮,竖起大拇指道:“秦,酷极了,如果你参加加国先生选美大赛,一定是冠军级的。”
秦时鸥耸耸肩,他对这衣服也很满意,毕竟是五万块钱呢。
说起来,这还是他第一套礼服呢,来到加拿大这么久,也不是没参加正式场合,但他以前都没有穿礼服。
这和加拿大国情有关,正常来说,在这里拥有一两套礼服就够了。不管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在加拿大的绝大多数场合下,他们的穿着都非常随便,不拘泥于形式。
大多数地方,最常见的衣着搭配就是T恤、牛仔裤和运动鞋,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与工作环境的要求,休闲装、休闲鞋越来越多地受到人们的喜欢,人们穿着的原则很简单,舒适、美观、大方。
从美剧也能看出,在北美,西装或者礼服装扮只有在去教堂参加婚礼、葬礼、毕业典礼等非常正式的场合才用得着。
当然,如果你从事的是证券交易、法律行业、保险行业,那西装革履也是标配。
所以,哈姆雷看到秦时鸥穿上礼服,就知道他对于这次旅游是很重视了。
下午一点钟,多伦多的飞机降落了,秦时鸥举起准备的牌子,上面用毛笔龙飞凤舞的写着一行字:热烈欢迎中国朋友莅临告别镇。
这行字写的苍劲有力、笔力雄浑,但不是秦时鸥写的,而是奥尔巴赫所写,这让他有些惭愧,堂堂中国人写的毛笔字还比不上人家一个老洋鬼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