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节省时间,晨桥一骑上摩托车就加大了油门,摩托车飞一般地在路上奔跑。
钻井队长眼看着晨桥呼啸而过,大喊不好。
他怕晨桥在路上出问题,用力喊了一声“慢点!”,摩托车已经从他身边消失了。
在超越队长的一刹那,晨桥听到了队长的喊话,他随即扣响了喇叭,人已经不见了踪影。
队长纳闷,晨桥这是怎么啦?
明明是受了伤,崴了脚,刚才又摔了跟头,怎么还不长记性呢?
其实,他不知道,晨桥这是马已经踩上车了。二芹早已经在出租屋里等得不耐烦了,他怕二芹一气之下,给他蹬蛋了。
从刚才他被摩托车压在下面,就知道他的为人了。如果他再失去了二芹,恐怕他再也找不到合适的女人了。
他要快马加鞭,从医院检查完以后,立刻向出租屋的二芹报到。
事情往往就是这样,欲速则不达。就在他快要到达县城西郊的时候,一个躲闪不及,又一次装了人,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他的老朋友粗脖子。
事情怎么就这么凑巧呢?
原来晨桥这个狐朋狗友刚穿过县城,正奔向朋友的聚会的路上。
在这里撞上了老朋友,即便是磕磕碰碰的,谁也不在话下。粗脖子马上扶起晨桥,啥也不问,就邀请他一起参加。
“我的脚崴了,必须去医院。恐怕今天去不了。”
晨桥站起来,一心想着怎么去见二芹,他根本不想和朋友去喝酒。他不是不喜欢喝酒,而是怕失去了二芹。
他认为酒什么时候都可以喝,缺了他,酒场照样进行,下一次他还可以去弥补。
而二芹则不同,这次去不成,说不定她就要与他分道扬镳了。那是晨桥最不乐意见到的结果。
“去医院个屁!你当你哥没有崴过脚呀?五尺高的男子汉,这也算个事吗?真是笑话!”
粗脖子本来就大大咧咧,他并不认为,晨桥真的要去拍片检查,而是认为他有意回避,瞧不起人。
他死拉硬扯把晨桥扶到摩托车上,然后非要他掉头向朋友家去。
晨桥看人家态度坚决,只好先顺从着来,然后再司机掉头逃离。
可是,当他走出五六十米掉头的时候,一下子被粗脖子拦住了去路。
“你这家伙,真不够意思,邀你去喝酒,又不是杀你,何必这么胆小呢?”
粗脖子拦住他,就是不让他去医院。晨桥急火攻心,感觉心里只吐血。
我怎么会遇到这么“仗义”的弟兄啊?粗脖子呀,你能不能再薄情一些,把我放了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