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辉坚城之上。
上次打退石百丈的通脉高手们,安坐城上,看着远处的鞑子。
只是这一次,和上回不同,城上多了不少防守利器——金汁。
谁用谁知道,用了都说好.
古人可不傻,肯给它加一个“金”字,就说明对它的看重。
大锅熬煮,香飘十里。
反正城墙头上,上次出现的女侠,这次一个没有冒头,都在家里老老实实地绣花。
“早知如此,上次也该配金汁的。”虎老头想想自己的傻孙女,不由地说道。
“上次只是一群流寇,这次可是东虏,他们以弓箭闻名天下,据说靠近十步发弓,可命中人的眼珠面门。我们这里,除去几个横练高手,其他人可抗不住这样的硬弓。”熊老二开口道。
“没错,他们最精锐的叫白牙喇,身披三重甲,刀枪不如,我们打起来还是会费点劲,不过这滚烫金汁,就是重甲也防范不住。”
自带破甲,这就是它的厉害之处。
一缸滚烫金汁,轻易杀死几个白牙喇,就问你怕不怕?
这些金汁就是一种震慑,让敌人不敢投入精兵。
“是啊,是啊,稳妥起见,这东西就是好。”猪老三抽抽鼻子,颇是回味地深吸一口。
众人悄悄远离这家伙。
只有他口味独特,偏偏就好这口味道。
这时,同辉守将过来问候这些侠客……
“靼子肆虐周边,寸草不生,比上次的流贼还厉害,总兵大人希望诸位能效仿上次,夜半袭贼,让他们早早退去,事后定有重报。”守将很殷勤道。
“这,鞑子不会长待,我们只要静观他们离开就好。”熊老二摇头道。
“可是鞑子劫掠走很多青壮女子,来年可没人种地了。”守将也是个精明的,知道说别的没用,直接说最关键的。
“不要紧,城里还那么多流民乞丐,来年将他们放出去,把地租给他们种就好了。”熊老二还是拒绝。
笑话,那些可是精锐之兵,可不是那些随便就能杀散的流贼可比。
如果数十个精兵一起用强弓射击,他们也有点麻烦的。
而流贼就没有那么多张好弓。
一个弓箭手至少三年才有威力,流贼最容易成型的是骑马步兵——因为会骑马的活下来几率高。
“可是他们还抢工匠啊,没了铁匠木匠,各位也不方便吧?”守将接着道。
“无妨,城里有的是工匠,外面没了就没了。”熊老二才看不起那些工匠,不过是他们的奴仆而已。
人就是这样别扭,明明离不开某些东西,偏偏还瞧不上。
这并不矛盾,比如夜壶。
“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