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文驾车行驶在街道上,车里是他刚刚从超市里采购的食物。
大约每十分钟左右就能看到警车的身影在附近出现,旧金山的各处警局明显增加了警察巡街的频率,欧文看看这糟糕的情势,心里琢磨着是不是该和莫妮卡去国外待一段时间。
车后,一辆警车突然来向了警笛,欧文看着后面闪烁的警灯,暗骂一句晦气,乖乖的减速,靠边停车。
欧文没有贸然下车,那样反而容易引起误会。
后视镜里,后方的警车一左一右分别下来两名警察,主驾驶位的警察手搭在腰间的枪套上慢慢靠近,副驾驶的警察更夸张,挎着一支M4A1,从另一侧朝欧文的车子围来。
手枪警察虽然还没掏出枪来,但一副戒备的样子,另一名步枪警察更是直接端起了M4A1,做出瞄准姿势。
说实话,欧文很不喜欢这样,被枪指着的感觉很不好,但他必须忍耐,因为警察们有权利这么做,他以前也曾经是警察。
手枪警察在车尾灯上拍了一下,大喊道:“将你的手放在我能看到的地方……”
欧文的手一直都在方向盘上,他可不想引起任何误会。
而且他知道警察刚才拍那一下不是白拍的,因为不少的犯罪嫌疑人在遇到警察这样突击检查的时候都会非常慌张的将车内的违禁品藏起来,所以美国警察习惯性的做这个动作,就是为了让他们停止藏匿违法物品。这有点类似于警察鸣笛,提醒犯罪嫌疑人停止犯罪。
当然还有另外一个原因,警方是故意要在车尾灯罩上留下指纹,证明他们曾经与那辆车接触过,以防止不幸遇到特别凶恶的罪犯,杀害警察后还试图逃逸,如果真的遇到了这种事情警察留下的指纹就是最直接的证据。
欧文老老实实一言不发,警察这时候已经走到了驾驶位前,另一侧的步枪警察则透过车窗看过了副驾驶和后排有没有人。
“请出示你的驾照……”
带着墨镜的警察说话似乎没有丝毫感情,欧文慢慢的抬起右手,示意自己要掏驾照了,慢到足够警察看清他的每一个动作,然后才从身上掏出驾照来,警察看了一眼驾照,然后拿着对讲机和总台一番核实,最终还给了欧文。
“好了,你可以走了。”
警察们回到自己车上离开,这只是一次再平常不过的例行检查,只不过警察上来就带上了自动武器,看上去很严重。
在美国,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