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中午,贝利特才从外面回来,叫上了路克两人,就去了会议室。
关上房门后,里面有十七个贝利特的手下组员,加上他自己和路克两人,刚好二十人。
贝利特才开始布置任务。
据内线消息,谢尔盖这次可能要去接一批货,药品、军火,甚至人都有可能,反正就是走私。
谢尔盖的团伙规模不大,这笔生意他这老大亲自出面不奇怪。
所以贝利特不怎么把这货看在眼里,哔格太低。
真正的大团伙首领,根本就不会亲自出面交易,那样即便被警方抓住,也都是小弟去顶罪。
贝利特的任务布置得很快。
路克却有点吃惊,压低声音问艾尔莎:“白天就开工?这谢尔盖太明目张胆了吧?”
艾尔莎也很小声地回道:“他们利用大量货车来掩饰其走私的东西。警方要是抓到他们的痛脚还好,抓不到,那封锁港口,搜查货车的损失就是个大trouble。有些昂贵的货物,弄不好开仓检查一次就要出问题,价格惊人。这也是纽约警局一直没动手的原因。”
路克若有所思地点头:“所以,关键是,不能抓错车,对么?”
艾尔莎一愣,突然想起什么似的:“你那个什么直觉……能找到他们的货?”
路克呵呵:“不知道,时灵时不灵的,到时候再看吧。”
艾尔莎也不追问,但她的神色中却多了一份期待,她现在对路克比对自己有信心。
“谁有什么问题,可以现在提出来。”贝利特开口说到,视线却停留在了路克两人身上。
结果,两人都没吭声,一副“我就看看我不说话”的姿态。
贝利特也没太在意,这两人识趣最好,最好从头到尾就在边上一句话都别说,乖乖看他们NYPD的表演。
等到坐上了一辆改装成指挥车的商务车后,艾尔莎奇怪地看着路克手中的东西。
一个……棒球?
路克看着她的神情,随口道:“哦,我用来锻炼手指灵活性的,据说这样对开枪的精准度有好处。”
艾尔莎:“真的?”她还真打算练练。
路克的枪法有多好,死在他枪下的二十多名匪徒就是明证。
路克:“呵呵,高级技巧,你现在学来没用。”
艾尔莎遗憾地点头:“那算了。”
很快,车就到了一个港口区。
纽约本来就是在港口边发展起来的城市,从英国前来的人们,越过大西洋,来到了这里,并且把它从荷兰人手中抢了过来。
这里也从新阿姆斯特丹,变成了NEW-YORK。
非常感谢纳兰若寒的万赏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