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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36% 四重分裂 / Chapter 821: 第八百一十四章:嗯,好

章節 821: 第八百一十四章:嗯,好

【罪律令·拙劣复刻的奇迹:黑暗天启】

  这并不是一个标准意义上的技能,固然也不存在什么技能说明,它只是客观的出现在了【罪律令·漫无止境的狂夜】所塑成的墨色苍穹之下,冰冷地从那沸腾的天幕中乍现,轰在了汤姆·莱斯特兰奇的身上。

  说到底,现在‘黑梵’所持有的技能,只是单纯的【罪律令】而已,与他正常在情况下所能驱使的【律令·盾/障/罚】不同,只是一个并无明确效果的概念罢了。

  而他随口说出的后缀,则赋予了这概念以某种形式具象化的轮廓与基本定义,用比较容易理解的方式来说就是——技能效果。

  通过参考自己之前得出来的理论,墨檀很清楚,自己现在所能驱使的力量,且不说强度,至少单论层级来看,就算是那些字面意义上的神仙下凡也未必会比这‘罪’要来得高。

  既然如此,只要运用得当的话,所谓的神言也不过只是一句句空口白话而已。

  或许几个月之前的他还未够火候,但在语宸的帮助下初步掌握了律令真谛后,也没少分析过本地力量体系而不是单纯使用技能的墨檀就已经具备了一定资格。

  如同双叶一般,在系统限定的技能体系外真正掌握、驱使这个世界本地力量的资格。

  所以当他被自己的【倒影】天赋所影响,甚至就连阵营都转化成了【此世之罪】后,原本在这个状态下只有一个技能【罪噬】的他,又多了一个技能——罪律令。

  同样是某种驱使力量的手段,不过比起普通的魔法或神术,‘罪’的层级着实是太高了,而当前状态下墨檀与这一概念的契合度,也高的可怕。

  如果说萨满拿元素当大哥。

  如果说神官那神力当祖宗。

  如果说双叶拿元素当代码。

  那么对于现在的墨檀而言,‘罪’就是他本身,是他组成的一部分。

  吾即为罪。

  何罪之有?

  此世之罪!

  荒谬到了极点,但换个角度看来,却又合情合理。

  所以,墨檀可以擅自为自己的‘罪律令’增加后缀,令其发挥出自己想要得到的效果,毕竟,既然自己已经是‘罪’这个概念本身了,那么比起拿其它力量当刀枪剑戟的人,用自己的拳头去大人自然会更加轻松自然。

  事实上,在这种情况下,墨檀其实是什么都不用说的,只需要一个念头,充其量多加一个眼神,便可以释放出他的【罪律令】,而不是像某位大光明骑士一样必须高声呐喊出‘破鞋斩’这种台词才能释放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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