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阮软真的换了一身红色的骑马装站在陈锦贺面前,陈锦贺又后悔了。
太惊艳,也太绝色,以至于这样的绝色,陈锦贺并不想让其它人看到。
“阿软……”声音低低喃喃,陈锦贺眉眼柔和的盯着从楼上走下来的阮软。
阮软这会儿正在揪着骑马装的花样在看。
红白相间,以正红色为主,白色为辅的骑马装,其实还真是很精神。
阮软原本盘成发髻的长发,早在半个月前就剪掉了,直接变成了如今学堂里,特别流行的过耳短发。
利落干净,配上这一身的骑马装,飒爽英姿,精神十足。
陈锦贺只觉得,这个火热迷人的小妖精,从换上骑马装开始,像是换了一个人一样。
飒爽的英姿,引人侧目就不说了,小妖精本身就有这样的魅力。
最重要的还是,她举手投足之间的那种贵气。
陈锦贺甚至觉得,其实沈光熙这样无用的书生,也算是做了一件好事。
如果不是他硬要离婚,阿软说不定还是被关在沈家门后,那个端庄不问世事的小媳妇呢。
“阿软。”看到人下来,陈锦贺主动伸出手,便去牵阮软。
阮软很随意的将手放到对方的掌心。
陈锦贺早年打拼,也并不是享福的主,所以掌心有层厚厚的茧子,磨的阮软细嫩的小手,略微有些痒。
“不太好。”阮软不太开心的抽回来了,嘴里嘟囔了一声。
陈锦贺已经习惯了小妖精,没事就嫌弃自己手粗的事实,虽然最近他已经听话的用温水来回泡着,时不时的还要涂些西洋人那些粘乎乎的东西。
但是多年粗活让陈锦贺的手保养的并没有那么好。
所以哪怕泡了保养了,手掌还是特别粗。
阮软嫌弃的撇撇嘴,下一秒直奔客厅角落里的那个笼子。
陈锦贺眉心动了动,阿光更是觉得自己的神经在跳动。
也不知道阮小姐啥时候得了这么个爱好,每天没事儿的时候,就跟角落里的那几只鸡交流一下。
“你们要乖乖听话,不然的话,回头就把你们全部扒了吃肉。”阮软走到笼子边上,表情超凶的开口。
狐族对于鸡肉有着特别的偏爱。
所以陈锦贺宠着爱着的时候,阮软就作妖的养了几只,每天给它们洗脑训话。
对此,阮软的解释是:这样训话之后的鸡肉好吃。
陈锦贺宠着她,也便由着她闹。
日常给鸡训了话之后,阮软这才跟陈锦贺一起出门。
周末的郊外,特别热闹。
不算是马场,便是其它地方,也有人们的足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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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终于成功啦~
茶茶审美一般,之前的封面是朋友给做的,就一直在用,没想到被小天使们说丑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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