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載應用程式
28.89% 大国文娱 / Chapter 264: 第264章 再访日本

章節 264: 第264章 再访日本

1984年9月,日本,东京。新大谷饭店。

  在香港媒体都在关注新创业出版集团股价的涨跌时,林棋人已在日本,磋商新创业日本分公司的另外一半股权问题。

  当初为了日本分公司的注册成立,不得不选择跟日本的本土企业合资。但随着注册成立三年期满之后,股权是可以赎回的。

  虽然,现在赎回,付出的成本肯定不菲。

  毕竟,新创业电子公司的业务明摆着蒸蒸日上,日本分公司的估值肯定也不会便宜。如果赎回分公司的股权,势必要被狮子大开口。

  但林棋没的选择,不赎回股权的话,未来损失的利益更大!

  信息就是金钱,林棋知道未来的美国是如何对日本剪羊毛的,虽然,他不可能吃到最大块的肉,但由于日本这么大一口锅,找个地方喝几口汤,还是可以的。对于日本市场未来的布局,都是需要借助分公司。也正是因此,林棋必须要把分公司的股权赎回。

  实际上,日本市场是相当排外的,各种政策都是排斥外国的企业进入日本市场,同其本土企业竞争竞争。比如,外国企业不允许直接在日本市场投资,必须要跟日本当地公司合资,其中,日本本土企业至少要占一半股权。这种方式,使得不少希望进入日本市场的外资企业,不得不让出合资企业的大量的股权。

  后世的日本雅虎跟雅虎母公司完全是两家不同的公司,就是因为,雅虎不能直接投资日本,只能跟软银合资,之后,软银成为了大股东。随着雅虎母公司的经营不景气之后,进一入让软银成为雅虎日本的控股股东,雅虎日本的业务之间跟雅虎其他地区业务毫无关系。

  新创业电子公司也一样如此,进入日本市场,只能找日本本土的理光公司合作,成立一家合资企业。不过,再过几个月,就满三年了。

  按照日本的当地政策,注册满三年,日本本土的公司可以把股权出售给新创业电子公司。与此同时,新创业电子日本分公司尽管是一家外资企业,但却拥有类似于日本本土公司大部分的权限。

  通过这种限制手段,使得不少的日本本土企业,借助日本市场优势,迫使希望在日本赚钱的外国公司,将核心技术与日本企业分享。


next chapter
Load failed, please RETRY

禮物

禮品 -- 收到的禮物

    每周推薦票狀態

    Rank -- 推薦票 榜單
    Stone -- 推薦票

    批量訂閱

    目錄

    顯示選項

    背景

    EoMt的

    大小

    章評

    寫檢討 閱讀狀態: C264
    無法發佈。請再試一次
    • 寫作品質
    • 更新的穩定性
    • 故事發展
    • 人物形象設計
    • 世界背景

    總分 0.0

    評論發佈成功! 閱讀更多評論
    用推薦票投票
    Rank NO.-- 推薦票榜
    Stone -- 推薦票
    舉報不當內容
    錯誤提示

    舉報暴力內容

    段落註釋

    登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