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墨檀并不弱,或者说,在当前这段‘幻象’中的墨檀实力并不是很弱,至少没有比面前这位风韵犹存的美妇人弱多少。
注意,这里的实力指得是力量、速度、身体素质等基础数值,换而言之,双方虽然在这些方面差的并不多,但在其它方面就未必了。
而正是这个‘未必’,让墨檀在那位漂亮的鸨母飞身攻上后只坚持了不到二十招就被干脆、利落且无痛地结束了生命。
在前五招的对攻,以及后续十几招被压制的过程中,墨檀可以明显感觉到对方的武艺其实并不算高强,虽然在套路方面肯定比自己这个现代人强多了,却也没到让直接让墨檀毫无还手之力的程度。
然而,对方虽然在‘武术’层面尚处于墨檀能够勉强应付的范畴内,但在‘杀人术’这方面的建树可就高得有些过分了。
这并不冲突,就好像‘跆拳道’、‘合气道’、‘咏春拳’等在武术领域绝对是值得肯定的,但若真要以杀人为目的,那么在身体素质、实战经验都相差不多的情况下,如果让前三者对上完全服务于实战、服务于杀人的‘以色列格斗术’,在生死相搏中输掉的概率其实非常大。
当然,这里指的是‘生死相搏’,如果点到为止的话其实两边就差不太多了,毕竟‘不以杀人为目的’这一概念并不等于‘花里胡哨、华而不实’,只是双方的侧重点不一样罢了。
身为最具代表性的智慧生物,古往今来的人类其实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比较倾向于点到为止,就算在很多情况下并不受法律约束的江湖,也有独属于江湖的道上规矩,而无论是哪条道上的规矩,杀人永远都是最终手段,换而言之,就是如果可以的话,能不杀人就不要杀人,杀了人后果可能会非常严重。
白道就不说了,杀人偿命欠债还钱,你杀隔壁王老五,朝廷叛你斩立决,一切按章程来,绝对没毛病。
而在白道规矩不太好使的江湖里其实也差不多,在各种形式的‘坏规矩’中,杀人永远都是最恶劣的,而在大多数人眼中的‘道义’里,公平公正、留人一命等永远都是最基本的。
这就是为什么经常会有人在特殊情况下表示‘不用跟这XX讲究什么江湖道义’,言下之意自然就是‘我们需要人多欺负人少’、‘我们需要干掉他’,足以见得江湖道义这玩意儿其实还是很有分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