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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四月份,夜晚的吉恩城镇,一个年轻人拎着一条猪肉,拿着一瓶酒,敲着一扇木制的大门:“妈妈,我回来了。”
“雷蒙,你回来了?”老母亲穿着一身的兽皮衣服打开了房门。
这是一个巨大的木制建筑,里面分成很多的小房间,逃奴们被安排在这栋大房子里面,当他们没地方住的时候,他们就可以在这栋巨大的木制建筑里面居住,向伯爵缴纳少量的租金即可。
逃奴们并不把这里当成家,他们更希望能够自己在村庄内盖一栋房子,甚至是在城镇里面买一栋房子。
“妈妈,我回来了。”春季,夜凉似水,一阵寒风吹进屋内,雷蒙满脸疲倦地现身,年轻人显得非常疲惫,不过精神还不错:“累死我啦。”
“哥哥~哥哥~”弟弟托马斯从房间里面小跑出来,男孩依然很瘦,不过脸色已经好看了很多,小孩子流着口水,他看到了雷蒙手上提着的那块猪肉。
“哎呀,雷蒙!你怎么买了这么多肉啊?”老母亲立即抱怨道:“我们好不容易在这里站稳脚跟,你一天也就赚十个铜币的工钱,存起来不好么?”
雷蒙笑嘻嘻地走进房间,房间内是扫得非常干净的木地板,炉火被在房间中间点燃,房间里面维持着安静祥和的气氛。
“也没多少,一磅猪肉差不多四十个铜币,妈妈。”雷蒙将猪肉交到了老母亲的手上,年轻的农奴笑着说道:“来这边工作也一个多月了,我觉得我们应该吃点肉了。”
“哎呀,要是你父亲知道你这样乱花钱,他一定会将你吊起来打一顿的!”老母亲有些惶恐不安地说道,似乎对于儿子买了一磅猪肉感到非常惶恐。
很快,猪肉炖汤的香味就在屋内飘荡,老母亲将猪肉用刀切成了小块,加了一些盐,放入了原先正在煮的炖汤之中,猪肉的香味在房间里面飘荡,这一条猪肉就花掉了雷蒙四天的工钱,但是这对于农奴来说已经是个奇迹。
而这件事对于格拉摩根伯爵领内却并不稀奇,经过五年的发展,农奴们偶尔已经可以吃到肉了,自由民们的餐桌更是变得丰富。
“市场上最便宜的是兔肉和一些飞禽的肉,最便宜的只要二十个铜币一磅。”雷蒙放下工具,坐在了家里的木椅子上。
雷蒙在役所之内被招入矮人木匠工坊里面做工,每天工作十个小时,每天的工资是十二个铜币,一周一结算,除了礼拜日,每十天休息一到两天,也可以不休息。
雷蒙就选择不休息,或者对他来说,休息也不知道要做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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