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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尔斯狼族,栖息在阿拉木大平原,一望无际的辽阔土地就是狼人的狩猎场,任何角落都充斥着狼人脚步如飞的身影以及凶残的猎杀。不只是阿拉木大平原上生存的动物,任何进入这里的其他种族,都可能成为他们狩猎的目标。
斯卡斯峡谷,阿拉木大平原北方边境入口,此刻峡谷之中正在进行着一场血与火的大战。
横宽百米的峡谷中躺满了尸体,有人类的剑士,高大的牛头人,更多则是狼人的尸体。相比起身穿精良半身甲,手持盾牌、利刃,装备精良的人族士兵,或者是身高两米五以上,体魄强健的牛头人,狼人并没有太大的优势。
战斗还没有结束,浓烈的血腥气息覆盖了整个峡谷,喊杀声冲天,像是死亡禁地一般,连飞鸟都远远的躲开,不愿从上空飞过。
“咳咳!”
一个角落上,几具尸体突然翻起,爬出了一个瘦弱的狼人,眼睛没有焦距的茫然看着四周,无数尸体让他感到骇然。
“这是什么鬼地方?这些是什么怪物?”
孙伯纳,国术高手,精通形意、八卦、戳脚、铁线拳等十几门武学,名声之大,在世界地下黑市无限制格斗中被称作‘黑拳之王’‘地下之王’‘大国手’,鲜有对手。同样他也是不折不扣的武痴,为了追求更强大的力量,居然用电流刺激穴窍,提升身体素质,以其练功。在外人看来,孙伯纳就是一个疯子,可怕的武疯子,恐怕没有人会想到他竟然会死在练功之上,导线短路,就被活活的电死。
当眼眸凝实,他终于清楚了现在的情况,脑海中无数记忆纷至沓来,自己竟然没死,竟然附身在一个名叫伯纳的狼人身上。
“想不到我竟然是个傻子!”他低头看着自己毛绒绒的狼爪,手掌类人,有无根手指,能抓能握,但要尖锐的多,手背还长满了毛茸茸的灰色绒毛。虽然现在没有镜子,看不到自己样貌,但看四周的狼人尸体,恐怕也差不多,他一笑,露出尖锐的犬齿。
这种发生在别人身上足以让人吓呆的事情,但伯纳站在满是尸体的战场上,竟然还能笑出来,无疑对得起他’疯子’的称号。
他真的是一个疯子。
说起来这个叫伯纳的狼人,命运相当的悲惨,自幼丧父,在他还没有出生的时候,他的父亲被征召参军,后来就音信全无,恐怕早就死在了战场上。母亲独自将他拉扯大,应该是营养跟不上,从小他就身体瘦弱,时常被同龄人欺负,脑子不好用,被村里人叫做傻子。三年前,这个世界上唯一疼爱他的母亲撒手人寰,他的境遇更加凄惨,到头来,这次又被村长算计,不但父亲留下的家产全部被贪墨,他也被顶替了村长的儿子参军服役。由于身体瘦弱,比起正常的狼人要矮上一头,在军队中同样饱受欺负,这次更是被提到了前线,成为了炮灰军的一员。
他的能力,别说是强壮的牛头人,恐怕连一个精锐的人族士兵都打不过,刚一开战,就被拍中脑袋昏死了过去,幸好倒在的地方是一个角落,身体完整保留下来。
四周尸体堆垒,血流成河,空气中弥漫着浓烈的让人作呕的血腥味道,面对这般环境,就算是孙伯纳以前在地下黑市拳赛打拳,也没有见到过,毕竟那个世界已经是和平时期。但他不仅没有半点不适,反而非常的适应,宛如天生的战士,鲜血尸体只会让他更加兴奋,不得不佩服他的粗神经。
“那里还漏掉了一个狗崽子,谁去干掉他!”
“我来!”
一群人族士兵还有几个高大的牛头人冲破了狼人构成的防线,向着这边冲了过来。半途中冲出了一个身披半身甲的战士,双手提着重剑,看样子是一位双手大剑士,身上沾满了鲜血,剑身都变成了红色,一脸狞笑的向着孙伯纳冲来。
“肮脏的狗崽子,给老子去死!”
一股血腥气扑面而来,这个大剑士手上杀过不少人,重剑一横,就要把孙伯纳腰斩。
“恩?这地方太危险了。”孙伯纳这才反应过来,现在是战场上,自己好像是个狼人,而这时那人类士兵手中的大剑已经向他砍了过来。
孙伯纳上一世号称大国手,他并不喜欢使用兵器,反而擅长使用自己的身体,全身任何地方都是杀人的武器,只要被他近身,对方必死无疑。这一动,他才发现,新的身体素质很强。要知道,他继承这个身体的傻子狼人身体比起正常的狼人可是要差上很多,即便是如此,比起前世的地球人强的太多太多。
以这具身体的素质而言,在前世可以直接参加奥运会,他可以轻易击败四五个强壮的地球人。这还是相对资质较差的个体,他不由的对于这个世界产生了很大的兴趣。
“怎么可能?”
孙伯纳向前一冲,把大剑士吓了一跳,手中重剑虽长,但是重量不轻,回防速度很慢,如果被狼人近身,他不由的怀疑以他身上的皮甲,能不能抵挡狼人的利爪。大剑士不由得抽身后撤,想要与孙伯纳拉开距离,其实以狼人的速度,笨拙的人类剑士根本来不及躲避,可就在这个时候,孙伯纳身体一抖,眼中闪过一丝震惊。
“这是,这是抱丹?!”孙伯纳目光惊骇,他惊讶的发现,此时此刻随着自己动作,一股热气从身体内部升起,好似在腹部一团气旋正在缓缓的运转着,不过感觉上气旋状态并不太好,随时都有可能溃散。
即便是如此,孙伯纳也没想到,这次不仅他穿越成为狼人,连苦练三十年国术,金风未动蝉先觉,暗算无常死不知。神藏一气运如球,吞吐沾盖冷崩弹。抱丹的气感也带了过来,震惊之后,心里一阵狂喜。
小时候跟着村里一位老人练习国术,修炼是形意拳,从那时候开始,他就开始痴迷于国术,遍访大江南北,各门各派,登门挑战,只求可以了解他们的武功。十年下来,他彻底变成了一位武狂,一位武痴,练武成痴。为了磨练自己,他不惜加入地下黑市,曾经以一人之力,挑战西欧与东南亚最强的四位黑市拳王高手,结果四人全部被击成重伤,却没有生命危险,因为他从不杀人。
在黑市拳坛他就是一位传奇,保持着全部击倒对手的记录,百战百胜,但从没有杀死过任何一人。
国术讲究修身养性,不可乱作杀孽,他从始至终遵循着这个底线。
花费了三十多年时间,国术经历易骨、易经、易髓,搬运气血等各大国术的境界,最终他踏入了当初教他国术武功老人也没有踏入的境界,身体无漏,落地生根,精气内敛,混元如意,继那些民国时期武学大宗师后成为了一位抱丹宗师级人物。在当时他已经是不折不扣的绝顶高手,但是他并不满足。
在他看来,武无止境,或许是因为环境改变了,国术达到抱丹之后,再没有人达到更高深的境界了,事实上他遍访整个国内武学界,修炼到抱丹的人物也只有寥寥两三人而已。相比起其他几人白发苍苍,血气干枯,他正处于壮年,具有冲劲,当然不可能墨守成规,不愿止步于抱丹。
他开始有意搜集大江南北诸多门派的修炼法门,请求众多的老拳师,戳脚、八卦、缠手、形意、绵掌、太极、梅花、翻子等等,最终在一些典籍中查询到了线索,在许多国术记载中在抱丹之后,还有更加高深的层次,但那都是无法言说的层次。
孙伯纳费劲千辛万苦,他终于在一本古籍的夹层中有了重大发现,在古代的时候,天地间有种神秘的物质,他们称之为“天地灵气”。古人将武学,也就是现代的国术修炼到极致,就可以感受到这种物质,抱丹成团,凝液成丹,就是传说中的极限。空明见性,金刚不坏,这就是体内孕金丹,遁形深山老林,一口真气杀人,拥有降妖除魔之威。
在那本夹层的秘闻中,他们怀疑,就是因为古代的那种被称为“天地灵气”的物质,传说中的释迦摩尼以及武当宗师张三丰都是先行者,都到达了这样的境界,他们把他们称之为’练气士’。但后来天地改变,到了民国时期,天地已经没有了那种神秘物质,再也没有人达到这般的境界。在别人看来那只是飘渺无痕的传说,但夹层的记录者却相信世间真的存在这个境界,而孙伯纳之所以以电流刺激自身练功,就是想要借外力,没想到把自己电死了。
“呼呼!”
头顶恶风急促,那人类剑士再次挥动重剑猛扑下来,挂着凌厉的风声,似乎想要把伯纳一剑劈成两半。孙伯纳心头一震,终于醒悟,这个世界并非地球,现在更是战场,两军对垒,不是你死就是我活。
与其被敌人杀死,不如杀死敌人。
孙伯纳身形一侧,全身的骨骼脆响,手臂如一杆大枪,铁线拳,大枪手。
他身形一转,避过剑锋,右手闪电般抓在剑身之上,这个举动让那个人类剑士心头一跳,下意识向后一拽,孙伯纳顺势腾空而起,身形出现在大剑士的头顶,左手闪电般挥出,划破人类的喉咙。燕子三抄水,鹰抓锁喉功,毛茸茸的狼爪子上沾染着鲜艳的血滴,在阳光照射下散发着妖异的气息。
那人类剑士满目难以置信的瞪着眼,完全想不到自己竟然会死在一个瘦弱无力的狼崽子手下。
而这时候,孙伯纳却眼眸一缩,呆呆的看着自己的左手,他吃惊的发现,就在他斩杀这个人类剑士的时候,一股浸透骨骼的热量顺着左手涌入了身体,进入了腹部气旋之中,让正在溃散的抱丹气旋意外的凝实了一丝。
他似乎想到了什么,抬头看向战场,发现了不远处一个身体三米的高大牛头人垂死的躺在那里,身边倒下了五六具狼人的身体,看上去濒临死亡。
“恩?!”
孙伯纳脚尖一跳,脚边的一根锋利箭矢激射出去,箭尖洞穿了牛头人的心脏,他双眼终于闭上了。一股比刚才更加粗壮的热流涌入了身体,加入体内气旋之中。
这个世界怎么回事?孙伯纳终于可以确定,只要杀死敌人,就可以从对方体内掠夺某种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