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街,中华楼---
宋志超下榻的房间内,看着鼻青脸肿的金九。
牛雄早准备好了跌打酒,在给金九擦拭脸上和身上的淤青。
“这家伙出手蛮重的,九哥,你遇到高手了。”牛雄嘴里说道,一只手毫不温柔地撒了一把跌打酒,就狠劲儿朝金九脸蛋子上揉。
“擦,你轻点!”金九就算再怎么是个汉子,也经不住牛雄这样折腾。
牛雄就嘿嘿一笑,“劲儿大容易把药酒揉进去,淤青容易驱散---你就忍着点。”
于是金九就龇牙咧嘴。
宋志超则详细地询问了事情经过,最后拍了一下肩膀,对金九说:“辛苦了!”
金九却神色惭愧,说了句:“对不起啊,超哥,给您丢脸了。”
宋志超笑了笑,没说什么。
随即,宋志超迈步走到衣架旁,从衣架上抄起自己的西装外套,然后对牛雄说:“简单给他擦拭一下,我们过去!”
金九见宋志超要带牛雄去见洪爷,顾不得身上疼痛,忙起身说:“我也去。”
宋志超看他一眼,点点头,“那好,我们一起去!”
……
洛杉矶唐人街,总华商会---
门口处,宋志超让金九和牛雄两人在外面等着,敲了敲门。
须臾,商会大门打开,出来一人看了看宋志超,嘴角露出一抹笑容:“你就是那个光头佬嘴中所说的那个宋老板?”
宋志超眼睛一眯,笑道:“你是?”
那人就桀骜地笑了笑,然后看也不看宋志超一眼,反而盯向鼻青脸肿的金,一指自己的鼻子,嚣张道:“记住我的名字,我叫---洪英!”
……
商会里面---
洪森端坐在自己的书房内,饮着茶,哦不,饮着酒才对。
跟很多喜欢饮茶的老者不同,洪森一直都不喜欢饮茶,他只喜欢饮酒,并且只喜欢饮那种烈酒,茅台,剑南春,二锅头,国外的威士忌,伏特加,白兰地,不管是哪种酒水,只要能让他微醺,就是好酒。
此刻,洪森饮着的就是茅台。
别人饮茶,他饮酒。
并且还是用那种品茶的茶杯来装酒,因此,如果不知道他底细的人,看到他这副模样,还一定以为他是一个爱茶之人。
“洪爷,那个姓宋的来了。”作为他的左膀右臂,也是他的义子,洪英进来禀报道。
洪森点点头,放下酒杯,用手指啪啪,弹了弹那白色瓷瓶的茅台酒说:“这酒不错,你多给我弄几瓶藏起来!”
洪英就笑道:“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