莺莺搀扶着自家老板找到了附近的一条小溪,溪水还算干净,莺莺拿着毛巾很细心地给自家老板擦拭着脸上的血渍。
擦拭好了后,周泽仰面,干脆在溪水边躺了下来。
先前两股记忆交错碰撞的痛苦感现在已经慢慢退去了,他并没有和安律师他们说自己昨晚遭遇了什么。
有些事儿,连他自己都不愿意去再回忆,况且,那种匪夷所思的事情,哪怕说出来,也很难得到什么有用的反馈。
莺莺把毛巾认真清洗了之后,再打湿,轻轻地擦着老板的额头,希望这样能让老板舒服一点。
刚刚老板痛苦的模样,真的是心疼死莺莺了,其实,很多时候,莺莺真的没什么其他的所求;
她不用化妆品,因为她永远不会老,她的眼角也从不会出现鱼尾纹;
她不用买珠宝,因为她的陪葬品很多,也不用担心赝品每天可以随便佩戴;
她不用吃山珍海味,大部分时候,她都不需要进食,只是现在偶尔吃一点罢了;
她最大的希望,其实就是老板能每天喝着自己亲手泡的咖啡,然后和自己一起入眠。
先前,周泽之所以骂赢勾“渣男”,也就相当于打个电话给赢勾,看看赢勾在不在家。
同时,也印证一下自己是否真的回来了,自己是否是自己了。
得到赢勾的反馈后,周泽心里才终于卸了一块大石头。
讲真,那种一觉醒来自己成为自己的“分身”的感觉,真的太煎熬也太痛苦了,这种绝望,仿佛是自己在顷刻间就被整个世界给抛弃。
周泽还算好的,虽说平时懒散一些,但到底是历练出来了,换做其他人,可能不死也早已经崩溃了。
“我……不……知……道……”
其他人可以不说,但对赢勾,则没什么好隐瞒的。
只是,当周泽在心里把昨晚的事说了之后,
赢勾的反馈,
却一点都不赢勾。
他说,他不知道。
话语中,带着一抹清晰可察的怒气。
自家看门狗就在自己眼皮子底下分出了一部分灵魂出去,而他这个当主人的,却毫无所觉。
打狗还得看主人呢,而赢勾,最看重的,其实不是他的命,而是他的威严,通俗点来讲,就是好面子。
“昨晚,是我的分身么?”
周泽问道。
“是…………吧…………”
所以,真的无怪乎獬豸要陷入长久的沉睡,且被赢勾称为那种活法,已经不算原本意义上的“活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