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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6% 朕又不想当皇帝 / Chapter 38: 38、树不修不直溜

Capítulo 38: 38、树不修不直溜

不过还是忍不住道,“看来你还是挺有钱的,有心思赏景,不用为生活奔波。”

  像他上辈子,坐在轮椅上,理疗、吃药钱先不说,连吃饭都是成问题!

  光靠“手速达人、王者荣耀嘴强王者、中国驰名杠精、中国修仙协会常任理事、艺术片鉴定师”这一堆恐怖如斯的头衔是没有用的……

  必须努力码字维持温饱。

  至于做宅男,他还是不配。

  有房子的人才配称作宅男。

  齐鹏听完后,愣了愣,笑着道,“祖上世代居于此,筚路蓝缕,才有在下今日的此生半生闲。”

  林逸笑着道,“所以,自己再努力,还不如生的好。”

  “说的有趣,”齐鹏那张僵硬的脸缓缓展开了,“林兄是个雅人。”

  “不,最讨厌的就是读书人,一肚子坏水,”

  林逸有感而发道,“我是个俗人,见花是花,见海是海,见钱眼开。

  也没什么大梦想,就是存个几千万两银子,娶个十几个美娇娘足矣。”

  几千万两?

  齐鹏听了这话后,不知道是该夸他知足常乐,还是该夸他志向远大!

  半晌后,讪笑道,“林兄果然是非比寻常之人!”

  一般人就没这么厚的脸皮。

  “一般,一般,也就梁国第三,”

  林逸谦虚的摆摆手,转而看向齐鹏的腿,“还能拄拐杖吗?”

  齐鹏摇头道,“在下终生离不得这轮椅了。”

  林逸毫不犹豫的走过去,撩起齐鹏襟袍的下摆,皱着眉头道,“这可不行啊,小腿萎缩了。”

  齐鹏被林逸这一个动作惊得目瞪口呆,见面就掀人袍子,看人家腿!

  他是个男的!

  而且没有龙阳癖。

  突然,猝不及防的,对方的手居然摸在了他的腿上。

  他的双腿已经多年没有知觉了,此刻却突然感觉到冰凉蔓延到全身,忍不住打了个激灵。

  “林兄,”见林逸的手还要往膝盖骨摸,齐鹏赶忙用手按住林逸的手道,“你的心意我心领了。”

  “你可得小心一点了,你这屁股长疮了吧。”

  林逸收回手,笑着道,“长时间坐着,血脉不通,烂肉、开裂,长疮都是很正常的。

  你啊,还是得经常找人给你按一按,防止出现有血栓的问题,一日都马虎不得。”

  作为一个常年坐在轮椅上的人,林逸在这一方面特别有经验。

  “多谢林兄。”

  自己身上的事,齐鹏自然知道,但是却没有脸面承认。

  “单纯的按摩并不能解决问题,可以同时配合被动活动下肢关节,防止产生关节挛缩的并发症问题....

  而且,这个两个胳膊你也得锻炼,对身体有好处.....”

  林逸传授起来经验自然毫无保留。

  齐鹏听林逸滔滔不绝的说着,虽然很多词是自己听不懂的,但是,他却能领会到大概的意思。

  “在下真是感激不尽。”

  他诚心的谢道。

  “这有什么好客气的,”

  林逸不在意的摆摆手道,“我有个朋友是郎中,你家住哪,等会我让他去你家,给你做个针灸,你不至于这么难受。”

  齐鹏道,“在下一直会在这里停留到晚上。”

  “那就行。”

  林逸转过头对边上吃糕点的方皮道,“把这里的位置记清楚了,回去就领胡郎中过来。”

  “知道了,少爷。”

  方皮道。

  林逸对着齐鹏拱手道,“多有叨扰,告辞了。”

  走到方皮跟前,猛地踢了一脚,“走了,一天到晚就知道吃,难怪放那么多屁。”

  方皮来不及吃盘子里最后一块绿豆糕,犹豫半晌,还是没有揣到自己怀里,急忙跟上了林逸。

  林逸走到半途,雨突然又大了起来。

  躲在一处屋檐下,摘了头上的斗笠,看着同他一起躲雨的黄色小奶狗。

  逗弄了两下,浑身脏兮兮的小奶狗居然开始大着胆子舔着他的手指头。

  林逸夺了方皮手里刚买的包子,掰了一小瓣,一边喂一边道,“看来你也是个没爹没娘的苦命人啊。”

  “少爷,它是狗,不是人。”

  方皮一本正经的纠正道,“再说,你说话,它也听不懂。

  咱们回去吃狗肉吧,别看小,可以装一大碗的。”

  林逸道,“洪安,回去跟你师父说,好好收拾方皮这小子,皮痒痒了。”

  洪安低声道,“是。”

  “少爷......”

  方皮大惊失色,“我知道错了行不行,你饶过我吧。”

  一想到洪应那张死人脸,他就浑身止不住的发抖。

  “树不修不直,人不教不才。”

  林逸没搭理他,伸了个懒腰,戴上斗笠,再次步入了大雨之中。

  刚走几步,却被洪安拉住了胳膊。

  洪安指了身后,林逸回头一看,那条黄色的小奶狗也怯生生的跟在身后,见他们停下,也跟着停下了。

  “这是有眼力劲的狗子啊,”

  林逸大笑道,“给抱上,以后就跟咱们混了。”

  “好。”

  洪安比方皮的反应还要快,一下子就把狗子抱在了怀里,也不嫌弃它脏。

  回到客栈后,不需要林逸多说,居然弄来了温水,把它洗的干干净净,还找了破碗,当做它的饭盆。

  夜里,雨停了。

  早上太阳出来,中午吃好饭,众人再次上路。

  而灾民又少了百十人。

  只要安逸上一天,他们就知道躺着有多舒服。

  他们愿意留着,林逸乐得高兴,没有不同意的道理,唯一肉疼的是自己这心软的毛病改不了,还是每人给了一点安家费。

  一路荒无人烟,风餐露宿,枯燥的走了七日,终于看到了南州的界碑。

  宋城高兴地道,“王爷,踏过这个界碑就是三和了。”

  林逸下驴,整理衣衫,很有仪式感的走过界牌,然后回转身道,“从此以后,这鸡不生蛋,鸟不拉屎的地方,就是本王一个人说了算了。”

  众人纷纷下马,跪下高声道,“王爷千岁,千千岁!”

  身后的灾民反应慢了一拍,但是最终也跟着跪下,你一言我一语的跟着高喊了两声。

  众人全都过了界碑之后,又行了十里,在一条清澈的河边休整。

  然后继续一路前行,遇到水草丰美之地,灾民都自愿留了下来,最后跟在和王府身后的灾民不足五十人,其中一大半是孤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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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ítulo 39: 39、心如死灰

越往南,道路愈是坎坷,光是一座山,绕着崎岖山路就走了三日。

  山路太窄,林逸的马车过于宽大,只能扔下山崖,不能挡后面人的道。

  到后来,要么走路,要么骑驴子,或者干脆躺在粮车上,叼着狗尾巴草,闲咬一整天。

  “这哪里是就藩啊,分明是往天涯海角。”

  走到第十七日的时候,林逸终于抛却了所有的幻想。

  这一路上,看到的除荒草树木,别说城镇,连个人影子都瞧不见!

  这就是他的封地。

  唯一的安慰是吃水果不要钱,野生的荔枝、蒲桃、油柑子到处都是,不过因为少了人工干预,吃起来比较涩。

  宋城道,“王爷,再走一些日子就到了。”

  其实他说起来也心虚,队伍里除了一名校尉曾经跟随南征大军来过三和,其他人对三和几近一无所知。

  “一日又一日。”

  林逸叹气。

  闻闻身上,都有点腥臭味了。

  不了解本地水文,又找不到人打听的情况下,他哪里敢轻易下河洗澡。

  又行几日后,遇到了一队贩私盐的队伍。

  陡然遇到人,林逸自然感觉亲切异常,对方却是如临大敌,丢下货物,逃入了山林中。

  林逸无奈的笑笑,特意打开麻袋,抓了一把粗糙的盐粒,捻了一粒在嘴巴里尝了一下,刚入嘴就吐了,杂质多,咯牙。

  沈初道,“王爷,贩私盐其罪当诛。”

  林逸淡淡的道,“满朝文武,有几个不贩盐的,你去诛了他们试试?”

  还有一句话他没说,三和是他和王的三和,在这里用梁律,他同意了吗?

  沈初懦懦不敢言。

  林逸的车队渐渐远去后,十几个盐枭才敢慢慢的从丛林之中探出身子,左右环顾后走上大道。

  看着推车上一包盐也不曾少,他们陷入了疑惑。

  天下间有这样的傻子?

  有钱也不知道捡?

  盐贩运到繁华之地,一斤可卖二十文!

  众人翻过山峦起伏的群山之后,在广阔的平原之上,渐渐的看到了人烟。

  每走上几十里地,便会遇到一个集镇,规模虽然都不大,客栈也住不了几个人,但是吃饭,补充草料是不成问题了。

  大多数人住在木头搭的棚子里,衣不蔽体。

  与之交易时,找零中居然有前朝的铜钱、甚至开国时期发行,距今已有两百余年的宝钞,放的太过久远,不注意就碎了。

  在都城,一两白银可以兑一千文铜钱,在这里却兑不到七百文。

  差距不是一般的大!

  到达三和府城——白云城这天,已经是九月的第一天,气温依然居高不下。

  白云城之所以称作白云城,是因为边上有座山叫白云山。

  说是城,也有点不合时宜,因为没有城墙,只有纵横交错的几条街,连江南地区的乡镇都多有不如。

  他们这一群人陌生人突然闯进来,熙熙攘攘的街面一下子就安静了下来,停下脚步,站在路边,好奇的打量着这一支队伍。

  身形高大的校尉包奎低声道,“王爷,沈初已经去通知这里的都指挥使司,估计谢大人很快就回来。”

  他今年四十有七,十年前曾随南征大军来过此地,一路来也是众人的向导。

  林逸笑着道,“指挥使谢赞,和本王好像还是老熟人啊。”

  包奎提醒道,“王爷,三和都指挥使司无指挥使,也无同知,谢赞大人身为同知司狱,正九品,乃是这里的最高官员。”

  林逸道,“正九品就是最高了?”

  包奎道,“三和指挥司主要负责管理流放的犯人。

  除了同知司狱,剩余的仓库、草场大使、副使等并无品级。”

  正是中午,一日太阳正盛之时。

  前方扬起的尘土中笼罩着一群正在极力奔跑的老头子。

  “谢大人,慢着点,本王不着急吃午饭!”

  林逸骑着驴子,慢悠悠的迎上去。

  尖锐的锣声响起,一声比一声大。

  洪应突然高声喊道,“和王驾到!闲人回避!”

  谢赞等人还未到近前,就噗通跪下,高喊,“王爷千岁,千千岁!”

  看热闹的百姓大多懵懂无知,有几个人看到谢赞跪下,便跟着跪下。

  一个传染俩,接着一大片跟着跪下,最后所有人都跟着跪下来了。

  骑在驴子上的林逸,难得的严肃了一次,用自以为威严的口气道,“平身。”

  “谢王爷。”

  谢赞起身道,“王爷......”

  “寒暄话不用多说了,”林逸看着这一群白发苍苍的老头子,实在提不起兴致,笑着道,“赶紧带本王到住处吧,太阳太毒了些,本王都快坚持不住了。”

  “是。”

  听见林逸这么说,谢赞转过身骑上一匹瘦的只剩皮包骨的老马,在前面带路。

  七八个穿着破旧衣衫的老头子腿脚也挺利索,喘着粗气跟在后面小跑。

  林逸替着他们揪心,别一个不注意跑岔气了。

  行了一里地左右,最后在一个土筑的院落前停下,上面钉着一片木板,上面写着“都指挥使司”。

  谢赞下马,忙不迭的道,“王爷,请。”

  由着洪应搀扶,林逸下了驴子,穿过低矮的门头进了院子。

  十几只鸡在院子里扑腾来扑腾去,一条大黑狗冲着林逸等人汪汪直叫。

  一只母鸡从院墙上飞下来,沈初反应快,一刀鞘给打出了老远,不然会砸在林逸的身上。

  可林逸也没好到哪里去,一脚就踩上了鸡屎。

  “不知王爷到此的具体时日,”谢赞讪笑道,“卑职也没提前做好准备。”

  林逸看了一眼尽头的几间土坯房,索然无味的道,“你们这个指挥司本王就不看了,还是直接去本王的府邸吧。”

  “王爷.....”谢赞苦涩的道,“三和既无知府,也无县丞,卑职身为同知司狱,掌管.....”

  林逸直接打断道,“别说那么多废话,告诉本王,本王是有府邸还是没有,给个痛快话。”

  谢赞直接低着头不说话。

  林逸心如死灰。

  “那本王住哪里?”

  林逸不死心的问道。

  谢赞拱手道,“如果王爷不嫌弃,指挥司暂且可以充当王爷的府邸。”

  “本王就是睡大街,也不住你这破房子!”

  林逸气的转身就走。

  ps:各位哥哥姐姐.....今天已经三更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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