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混混一把抓过钱塞自己兜里,插回枪空出手,拿起柜台上的两瓶酒,另一只手还不忘在收银台旁的巧克力架子上抓了一大把。
将这把巧克力塞进兜里,他似乎觉得还不够,又抓了几瓶口香糖和安全套,对陈太太丢下一句“下次再哔哔,交的钱就翻倍”,才大摇大摆地走出门。
艾迪默默收回狗头,这事儿他管不了。
别看他敢怼生命基金会,只因对方是摆在明面上的公司。
事情捅到台面上,多少有在法律上扯皮的机会。
这种街面上的小混混却根本不在乎法律。
这种抢劫首先店主不一定报警,报警也未必抓得到(或者抓不过来),抓到了也未必定罪。
即便定罪,只要抢劫时没伤人死人,最多进去几个月就假释。
加州的监狱一直很紧张的,根本关不下这些泛滥的小混混。
哎,要是蝙蝠侠当初是在旧金山出现的就好了。艾迪脑中不由自主地浮现这个念头。
洛杉矶的那边的团伙,如今大多数也不再做持枪勒索的事。
因为那些光明正大,到处收保护费的团伙成员,隔段时间就会被集体打进医院。
手脚骨折个一两次,无论拿枪还是逃跑都很不利索,而没这两样本事的小混混是没有竞争力的。
身为蝙蝠侠铁粉,艾迪通过数据和统计分析,早已明白这是蝙蝠小队的手笔。
最早是蝙蝠侠和黑猫女,他们是洛杉矶著名的“碎膝者”。
然后蝙蝠侠离开,黑暗骑士顶上,就有了纽约“碎骨魔”的出现。
嗯,自己或许该向他们发布求援信息,让黑暗骑士他们来旧金山进行一次碎骨之旅?这事也有他们一定责任。
这两年对洛杉矶有了戒心的小混混,都跑来旧金山干敲诈勒索的老本行。
这种家伙为什么不直接打残算了?留着只能祸害好人。某记者闪动着极其暴力的念头,身体却很诚实地站在食品区没动。
那家伙有枪,外面还有一个同伴,应该也有枪。
旧金山可不是民风淳朴纽约市,无法无天的小混混太多了。
为了抢个钱包,直接给对方一枪的神经病混混屡见不鲜。
他跑上去阻拦,对方脑子一热,顺手给他一枪的可能性不小。
只是被抢一点钱,没必要去拼命,我这绝不是怂。他在心中嘀咕到。
然后,他的视线就见旁边通道来了有条串串小狗,用“乌溜溜”的狗眼看着他,狗脸上似乎是……嘲讽表情?
见他看来,这小狗对他就是汪汪两声,扭头走了,似乎很嫌弃他的样子。
感谢WillyHung的200点打赏支持
感谢157747860的打赏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