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计委的二号会议室内,国家摩托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认证部部长苗国良的一席话结束之后,引起了下面与会者的议论纷纷。
苗部长的意思大家已经差不多明白了,就是将“全地形车”的这个标准编制,设定在一个比较小的范围内。
说白了,就是以国内的“摩托车”标准为基础,来编制“全地形车”的标准。
他的这个提议,好处自然是显而易见。
九十年代初,国内的摩托车标准,还是归类于共和国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之中。
这个“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是于1987年9月21日,由公安部门发布。
在这个标准中,规定了机动车辆(含列车)的整车及其发动机、转向系、制动系、传动系、行驶系、照明和信号装置等有关运行安全的技术要求。
适用于在公路及城市道路行驶的总质量26t以下的机动车和总重量45t以下的汽车列车及拖拉机带挂车。
其他机动车辆,均可可参照执行。
也就是说,如果“全地形车”也以国内的“摩托车”标准为基础的话,同样是可以沿用这个“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
这样一来,对于“全地形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来说,所要做的工作当然会轻松许多。
只需要参照现有的法规,稍微做出一些改动即可。
因此在听到这位苗部长的言论之后,在场的不少与会者,都认可的点了点头,感觉他的这个提议还是很不错。
当然了,也有一些对于苗部长的提议不以为然。
这些人,都是对“全地形车”的了解比较多,甚至在国外亲眼见到过这种特殊车辆。
在这部分人看来,因为结构、性能等方面有着较大的差异,不管是将“全地形车”归类于汽车,还是归类于摩托车,都是不妥当。
当然,持有这种观点的人还是很少,全场大概也就那么七八个人。
而且在暂时没有人提出质疑之前,这些人也不可能就这样跳出来,大喇喇的出言反对苗部长的意见。
毕竟,苗部长在行业内的名头还是很大,这种得罪人的事,还是不做为好。
眼看着台下响起了一阵不绝于耳的附和之声,主*席台端坐的李克俭的眉头就是轻轻一皱。
显然,李老对于这位苗部长的提议不大认可。
坐在主位的江浩然注意到了李老脸上的神色,心中就大概有了数。
他这边刚想开声说些什么,右边坐着的全国四轮全地形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郑立春就先开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