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城的酒馆自然比不上京城雅致,热闹却毫不逊色。
这年轻男子正是阿飞。
阿飞进了酒馆,叫了酒菜坐到角落里喝起来,默默寻找着目标。
临窗的条凳上大马金刀坐着一个汉子,那汉子大口大口喝着酒,面前只有一碟花生米。
汉子喝的酒,也是廉价酒。
阿飞端起好酒与才上的一碟酱驴肉来到汉子面前,把酒菜往桌上一放,笑道:“一个人喝酒太无趣,我看老哥比较投缘,咱们喝一个?”
汉子瞅了阿飞一眼。
通过他眼底通红的血丝与朦胧眼神,阿飞可以料定这汉子已经喝了不少了。
“喝一个就喝一个。”汉子是个痛快人,毫不忸怩端起酒杯与阿飞碰了碰杯,一口饮尽后夹了一筷子酱驴肉吃起来。
汉子把喷香的酱驴肉狠狠嚼了咽下,一拍桌子:“痛快,好久没吃他家的酱驴肉了。”
曾经有品级的武将,却因为未婚妻突然自尽陷入了无尽悲痛中,很快就丢了差事。如今人们叫他一声秦将军,不过是叫顺口而已,甚至有些人隐含着调侃。
不是所有人都钦佩男子对未婚妻至死不渝的感情,往往这种行径感动的是女子,而大部分男子则会嗤之以鼻。
为了一个没过门的婆娘把自己弄到这个境地,实在是没出息。
汉子与阿飞屡屡碰杯,风卷残云吃完了一碟子堆得厚厚的酱驴肉,抹抹嘴站起来:“饱了,谢了。”
眼看汉子踉跄着往外走,阿飞没有说什么,略坐了一会儿结账追出去。
“为什么跟着我!”汉子忽然扭住阿飞的胳膊,把他抵到墙壁上。
阿飞吃痛咧了咧嘴,却没叫出声来。
吃过阿蛮那一簪子的痛,现在好像觉得寻常疼痛都不算什么了。
“你是谁?”汉子怒视着阿飞,眼底恢复了清明。
这个小子可不像那种没骨头的混子。
有的人喝醉了,不是喝的酒超出了他的酒量,只是他想醉了,眼前汉子便是这样。
阿飞直视着汉子,忽然笑了,问出一个奇怪的问题:“老哥识字吗?”
汉子愣了愣,点头。
一个古怪的年轻人,一个古怪的问题,汉子隐隐觉得他痛苦而又麻木了十几年的生活将要改变了。
“识字就好。”阿飞从怀中取出一封信,递了过去。
汉子看了阿飞一眼,接过信抽出来对着光线看起来。
只看了一眼,汉子神色就发生了剧烈变化。
他几乎是浑身颤抖着把信看完,一把揪住阿飞的衣领:“你到底是谁!”
阿飞咳嗽了几声:“老哥,你快把我脖子勒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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