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河城南门前的那片百来步的开阔地,到处都是倒下的鞑子。
有的早已死亡,已经被冻成了冰陀,有的刚死不久,身上还冒着热气。最可怜的,是那些受伤倒下却还没有死的,他们躺在冰冷的地上,可怜的呼救。
一队阿哈打着白旗上来,他们小心翼翼,畏手畏脚,缩头缩脑的一步三回头,生怕城头上的铳炮响起。
“收尸队又上来了。”炮兵参谋约翰森.张.敬德嘴里叼着一根香烟,一边美美的吸着,一边望着城下的那队鞑子道。
“让他们收尸吧,我们可是大明帝国的王者之师。”尼古拉斯刘进忠用着那口黄州腔大明官话说道。
约翰森.张敬德自加入楚军之后,也照军中规矩参加了军中的学习班,学习汉语官话,顺带着也学习了汉人的历史。学习汉语时,照例要取一个汉名,因为他本名约翰森,因此选了与约翰有些音近的张,至于名字,他用了自己最喜欢的唐朝大将尉迟敬德的名字做自己的名字,比刘进忠还要简单。
一如瑞典老爹给儿子取名字一般漫不经心,约翰森的父亲就叫约翰,当年他出生后,他父亲给他取名字也懒得想名字,直接在后面加了个SON,直译其实就是约翰的儿子,好多瑞典人都这般取名字,比如约翰森是约翰的儿子、安德森就是安德的儿子。
就好比许多荷兰人都姓范,大多俄国人后面都拖着一个斯基,日本人总喜欢取名某某郎一样。
“要我说,不能让那些鞑子把尸体收走,这尸体都收走了,咱们回头怎么报战绩啊?说我们击退三千人的围城,杀敌一千余人。可人头在哪,何人作证?”约翰森张敬德道,“这可都是我们的战绩,是功勋和赏赐呢!”
尼古拉斯刘进忠也点燃一根香烟,猛吸一口,然后熟练的吐出一串烟圈,“放心吧,咱们九头鸟向来就不靠人头论军功。再说了,就那些被击杀的鞑子,也算战绩?不过是群老人和少年,一些牧民和农夫,他们算什么战士。”
第一次担任指挥官,代理营长之职,凭着两个连五百人,就击退了三千清军的进攻,还让鞑子在城下留下上千具尸体,尼古拉斯现在很是豪气万丈。凭着这一战,自己升官晋衔是肯定的了。
城下的鞑子见城上没有理会,总算是松了口气。
“快点,趁着那些楚军兵老爷现在心情好,咱们快点把尸体抬走。”带队的是个汉人包衣,作为一个正黄旗的包衣,他此时的心情是复杂的。既有些暗暗高兴明军的强大威武,一面又为自己的命运前途担忧,毕竟地上躺的可大多都是如他一样的包衣,以前一样多是汉人。
“开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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