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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暗部的热情招待之下,梁晶英已经是将那些购买了公民信息的公司,全部招供出来了。
同一时间,在梁晶英给所有盗版系统全部开了后门,方便自己操作的前提下,拿到对方电脑的网警,也等同于是彻底掌握了所有盗版系统的位置!
数量出人意料的多,在悄悄传播的前提下,短时间内就传播了六千三百九十二人。
罗辑从来不会因为人多就手软,按照万界文明的律法,通过不正当手段,破解系统,非法上网本来就已经是属于违法行为了。
而这些人,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更别说他们之中,有的已经开起了非法网站,而有的,则是干起了网络诈骗和盗号的勾当,基本没有一个是无辜的,罪上加罪,自然是全部抓起来!
除此之外,那些购买公民情报的公司,和那些花钱在非法网站上打广告的公司,也一律要进行惩处。
虽说,罪魁祸首是梁晶英,但仔细想想,如果无利可图,他为什么要闲着没事浪费大把的时间和精力做这种事情?
不正是因为他知道有公司会高价买这些公民情报,有公司会花钱在有流量的网站上投放广告,所以才会出现现在的这种情况吗?
花钱打广告,本身没什么问题,但在一个未经登记审核的非法网站上打广告,还觉得没问题的,那就是你脑子有问题了。
那六千三百九十二人,在被锁定位置之后,警方展开秘密行动,很快就将那些人全部抓获,电脑也一律没收。
所有自身,甚至家人资产,全部暂时冻结。
最后按照罗辑的意思,作为这一切的罪魁祸首,在没收梁晶英所有非法收入的前提下,再罚款一百万,这笔罚款,几乎是可以抄家了。
因为梁晶英在去掉非法收入之后,压根就没有多少钱了。
不过也没关系,既然要从严处理,杀鸡儆猴,那罗辑当然不会那么简单就放过这个家伙。
除此之外,梁晶英还直接被判了无期徒刑,发配苦寒之地的采矿场挖矿,下半辈子,有的是时间让他用劳动力慢慢偿还。
而包括刘美群在内,通过经营非法网站牟利的这一批人,同样没收所有非法收入,之后再根据情况,进行罚款的同时,判处三十年到六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判刑期间,同样发配苦寒之地那边的矿场挖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