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齐地四郡的大商贾,已站在厅堂门外,一共十二人,看那穿着打扮,只以为为皂隶小厮,绝对想不到,他们人人皆是家累数百金的富商。
众人相互之间并不陌生,普通的贩夫贩妇,往往局限于一乡一邑,中等的商贾,也只在郡县内扬威,可若想到达“百金”的程度,跻身大商人行列,往往少不了和同行打交道。
所以他们之间,或是相互合作的伙伴,或是曾有过节的对手。但现在,却都和和气气地见礼,商场之上,追逐的无非是一个利字,冤家宜解不宜结,更何况,自从秦灭齐侯,商人的最大的敌人变成了同一个:官府!
相互寒暄后,大伙也讨论起共同关心的话题:“今日胶东郡守忽然送帖,请吾等至此宴飨,不知是为了何事?”
“恐怕筵非好筵啊。”
来自琅琊的商人管宴面露忧虑,这些年秦朝对商人的政策,让他觉得,但凡官府找,基本没什么好事!
“然也,秦人最厌商贾。”
众人纷纷附和,秦朝法家执政,从商鞅时代起,就极度讨厌商人。商鞅认为,商贾喜欢四处流窜,最不听话,一个商人从事末业成功,就会引得十个农夫不好好种地,所以必须抑商。
首先,把盐铁等事关国运的东西一律收归官府所有,加重商税,酒、肉等皆课重税,使从业者无利可图。
同时,又在律令里,降低商贾的地位。昔日天下七雄,秦国商人最贱,与赘婿并列,一旦有徭役、战争,商人总是最先被征发。秦国军队明文规定,不必怜惜商人及其子孙的生命,无论什么脏活、累活、危险活都要派他们去干!
这种情况下,秦国商业基本被官府控制,顶多在官府控制不到的边地,出了乌氏、巴清这种夷狄大商,但最终也被朝廷招安,做了红顶商人。
黑夫他们家的南郡红糖之所以能成功,也是立足于江南这块处女地,钻了法律的空子,可也没自由几年,如今遍布江淮的糖坊,统统收为官营。
但东边的齐国,却与秦走了完全相反的路线,早在太公望时期,齐国处濒海盐碱之地,不适于农耕,于是因地制宜,通过工商业来拉动经济,终成鱼盐之国。
齐桓公时,管仲进一步提出了“本肇末”的观点,士农工商皆国之柱石,设工商之乡,还鼓励商贾将鱼盐运往梁、楚,为齐国赚取外快。
田氏虽为卿大夫,却亦是靠海鱼、木材来收买人心的,对商贾也很宽容。两百年来,齐贾遍布关东,巨贾们可与封君分庭抗礼,公然穿紫衣招摇过市的不在少数……
PS:今天只有一个大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