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汉华公司厂区最后面的这几幢建筑,是林振华给自己准备的自留地。
汉华公司虽然从产权关系上说属于股份合作制,而且林振华通过自己直接持股以及经由褚红阳、彭少哲等人的间接持股,实际拥有了整个公司50%以上的股权,已经达到控股的比例了。然而,在名义上,以及在轻化厅和汉华机械厂领导的印象中,汉华公司仍然是一家大集体企业,是要听轻化厅和汉华厂指挥的。
林振华无力去抗衡这种顽固势力,在80年代初的氛围下,你要去和轻化厅大谈控股权,讲什么产权明晰之类的,恐怕结果会非常悲惨。
事实上,汉华公司能够有今天这样的发展,与轻化厅等部门的扶持也是分不开的。首先,如果你不是一家集体企业,轻化厅就不可能替你去申请原材料供应。不管你设计的风扇多么高级,如果原材料供应不上,那么一切都空的。集体企业的这种身份,使汉华公司在与那些乡镇企业竞争的时候拥有了先天的优势,这一点林振华是不能否认的。
其次,汉华公司的五叶风扇能够进入广交会,还有汉华公司能够兼并浔自厂,都与它的集体身份有关。基于这些考虑,林振华也不能自己把自己的路给断掉。
大集体企业的身份,既是好处,也是隐患。林振华很难想象,如果未来这家公司的规模进一步扩大,轻化厅会不会把手直接伸起来。轻化厅伸手的方式是多样的,一是可以平调汉华公司的资金和技术,二是可以派来新的领导人,把林振华挤出去。类似于这样的例子,在当年并不罕见。
出于这样的担心,林振华决定另起炉灶,在汉华公司之外,再发展起一摊子属于自己的新业务。永禾农机厂在过去一年中的发展,给了他一个机会,永禾农机厂是乡镇企业,而且又与公社达成了买断产权的协议,对于林振华来说,这是一个非常好的创业平台。
汉华公司去年创造了4000多万元利润,林振华与汉华厂经过协调之后,决定拿出200万元来作为分红,余下的全部作为再投资,用于扩大现有的生产规模。汉华公司兼并浔自厂,花费了300多万,随后,又是征地、建职工宿舍、建车间、购买设备等等,把4000万花得只剩下一个零头了。
林振华带岑家兄弟去看的这几幢车间以及车间里的设备,产权都属于汉华公司,但林振华自己做主,把它租借给了永禾农机厂。他的这个想法,叫作借鸡生蛋,等到农机厂的业务发展到一定程度,有了足够的利润,再以赎买的方式把这些建筑和设备购买下来,这样从法律上说就不存在任何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