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霍克的暑假小屋里,林远并不仅仅是跟随他学习魔法,除此之外,他还翻阅了很多霍克放在屋里的各种书籍。
在一本名叫《法里诺斯大陆宝物图鉴》的书上,就有对埃利斯之泪的介绍。
其实认真说起来,这个东西也不能说非常珍贵。它的功效只有一个,那就是大幅提高人体内所能够容纳的魔力数量。
首先,这个东西对魔法师以外的各色人等完全无效,因为这些人体内没有什么魔力存在。
其次,这个东西只对魔法师里非常少的一部分人有效。
对于魔法师来说,如果把他们的身体比作一个用来容纳魔力的水杯,魔力就是杯子里的水。而平时的冥想,则是打开水龙头放水。
而绝大多数魔法师,因为从小的魔法学习和冥想,会使得他们所拥有的这个水杯越来越大,水龙头放水的流量却不会增加太多。也就是说,他们不会担心这个水杯会溢出。至于平时冥想所产生的“魔力饱和”,最主要的还是因为精神力所限,水龙头一次放出的水不能太多的缘故。
由此来说,埃利斯之泪的实际作用,就是加大水杯。可偏偏绝大多数魔法师的水杯够大够用,所以这个东西的用处就非常小,只有偶尔会出现那种水杯太小的魔法师才需要。
恰好林远就是这种怪胎。
以他现在的年纪,半路开始学习魔法,原本是不可能有什么成就。但他偏偏是穿越而来,拥有完全不同于法里诺斯大陆上人种的全属性魔法属性,同时也天生带着一些不算强大却也不不是很弱的魔力。
这虽然帮助他迅速地掌握了所有元素系魔法的2级以下魔法,但他因为没有从小收到魔法方面的系统锻炼,水杯根本跟不上魔力的增长,最终让他的魔力被限制在一个较低的水平。
而现在有了埃利斯之泪,他的水杯变大后,魔力自然会比以前更为强大。想到这里,林远不由得有些激动。
“笨蛋,你有什么好激动的,水杯就算增加了一倍的体积,也还是比不过水桶。”“水桶”霍克发话了,虽然说地很无情,但却是事实。和霍克的魔力比起来,林远简直不值一提。
林远嘿嘿一笑,一点儿也不被打击。他想到的是有了这个改变后,就能更快的改造好身体内的魔法属性,然后去试验风土两系结合的感觉。
回想起一起吸收水火两系魔法元素时体内魔力的变化,他实在有些兴奋。同时,他也明白了为什么霍克和萨格拉斯都会这么激动。在魔法领域的研究,实在是太吸引人了。
“唉,其实把这个东西给了你也是浪费,你的基础实在太差了。”霍克还在那边为埃利斯之泪心痛。
“得了吧老头,如果我没看错的话,你左手上戴的也是空间戒指吧。”林远白他一眼。“你有这么好的东西怎么从来都不告诉我。你看人家萨格拉斯大魔导师多大方,才一见面就直接送了我一个,你倒好,和我认识这么久了,别说空间戒指,连走的时候都只给了区区几个金币。现在给了一滴萨拉斯之泪就心疼成那样。小气!”
被林远一通埋怨,霍克笑嘻嘻地也不做解释,等他说完,指了指凳子:“空间戒指给了你你也用不上,何必浪费。你还是赶紧冥想吧,我都等不及了。”
林远当然也不是真的埋怨,只是习惯性地和老头斗斗嘴罢了,说完这些,就已经开始集中精神准备冥想。
刚一进入冥想,林远便感觉到自己明显和昨天明显不同了。
以前以及昨天,他在冥想的时候,最多只能补充回失去的魔力,等回复到那个固定的水平便不能继续。而现在才距离他上一次冥想没多久,他居然发现自己又能继续吸收水火两系魔法元素了。
一发觉这个,他便再也忍不住了,开始引导着两系魔法元素像昨天一样开始进行融合。
似乎是因为体内的魔力已经有一部分转化属性的缘故,这一次融合的速度要快了不少。
林远一边指挥着两系魔法元素进行融合,一边注意着自己体内魔力的情况。
在以前的冥想中,通过内视,他可以看到自己的魔力一共分为四种颜色,分别为淡蓝、火红、淡青、深黄四种,也就分别代表着水火风土四系元素。而经过昨天和今天的冥想,他体内代表水火两系魔法元素的淡蓝和火红完全融合到了一起,变成了紫色。而另外代表风土的淡青和深黄不变。
再水火两系完全融合后,林远感觉到自己甚至仍然可以继续吸取魔法元素。他不由动了试验另外两系魔法元素融合的念头,可是这个念头不过转了转,就被他压了下去。
正所谓欲速则不达,他现在对于魔法的研究才刚刚起步,一切还处于摸索状态,在还没搞明白水火两系的时候就再去融合新的元素系,未必就是好事。
一睁开眼睛,首先看到的就是像个木雕一样坐在凳子上一动不动的霍克。看他紧皱眉头的样子,林远知道他一定是陷入了某种难题,这个时候打扰他可不好。
小心翼翼地起身后,林远顺着上次的通道回到了院长办公室。
“啊——”
刚一推开通向地下室的隐藏门,林远便听到一声熟悉的叫声。
“喀秋莎,你怎么在这里?”
上午还和林远眉来眼去的喀秋莎,此刻见到林远竟像见了鬼一般,满脸惊慌的神色。
“我……我来找院长阁下有事。”喀秋莎瞅了瞅林远身后的暗门。“林,你怎么……”
“哦,下面是院长的实验室,我刚被他拉去做了一会儿试验。”林远瞅了瞅院长室的魔法钟,发现自己只不过冥想了一下,时间却已经跳到了下午。“你下午不是有课么?怎么跑来找院长?”
“我……我就是想来找院长请假,下午我有点儿急事。”喀秋莎的脸上闪过一丝慌乱。
林远更奇怪了:“想请假只用去和明多思老师说一声就行了,找院长做什么,而且他可不一定会管。”说到这里,林远忍不住笑了笑。就他刚才走的时候霍克那副样子,别说请假,就算你把这个院长室砸了他都未必会管。
“这样啊……”喀秋莎眼珠一转,突然笑道:“林,晚上你有空吗?”
约会!这是林远冒出的第一个念头。虽然喀秋莎算不上什么美女,但性格还算不错,跟着林远和一年级三班在一起的一个月里相处也很愉快,林远多少对她也有些好感。
听到她问出这句话,林远的心头还是跳了一跳。
“闲得很,怎么?”
“有空的话,晚上陪我在温德诺城逛逛吧。我来了这么久,还没怎么逛过这个库斯帝国的首都呢。”
林远奇道:“前一个月我们不是每天都在温德诺城里么。”
“笨,在佣兵工会接任务和逛街能一样嘛。我是想让你陪我好好转转,顺便买点儿东西。”
“哦……”听喀秋莎这么一说,林远才想起来,自己来这里的时间也不短了,却成天都实在菲诺尔魔法学院和温德诺城之间转悠。所看见的,所听见的,全部是和魔法有关的东西。而除此之外的异世界生活,却一无所知。“好吧,即然这样,晚上你就别吃饭了,我请客。”
“你请客?”喀秋莎满带笑意地瞅了瞅林远的腰间,其中含义不言而明。
林远脸一红:“没关系,请你吃顿饭的钱总还是有的。”
喀秋莎轻轻一笑,冲林远摆摆手:“那好,晚上见吧。”转身走出了校长室。
妖精啊妖精……看着喀秋莎的背影,林远忍不住在心里叹息。这个喀秋莎要说也不漂亮啊,为什么却总给他一种风情万种的感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