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三十,朱棣通过兵部调动京军人马,大批京军被调动起来,进入应天府。
不过众人皆知朱棣有心西征,这个时候调动京军并没有引起众人的特别注意。
朱元璋统一全国后,采纳刘基建议,立军卫法,在全国建立卫所,控扼要害。
中央设大都督府,后改为五军都督府,为最高军事机关,掌管全国卫所军籍。
而兵部负责征讨,镇戍,训练,后勤。
遇有战事,兵部奉皇帝旨意调军,任命领兵官,发给印信,率领从卫所调发的军队出征。战争结束,领兵官缴印于朝,官军各回卫所。
这种统军权与调军权分离和将不专军、军不私将的制度,旨在保证皇帝对全国军队的控制。
明朝的军制分为京军和地方军,设立都指挥使和指挥使,为军队的最高固定长官。
京军分为京兵和京卫,在朱元璋时期,就有四十八卫。
在原本的历史中,朱棣因为迁都北平,最高曾设立七十二卫。
京军是出战的精锐部队,除了指挥使以外,不设都督和提督。
包括五军都督府的大都督,辖下也只有一卫兵马。
为防止专权,京军虽然是精兵,但是规模略小,一卫三千人,这也是勋贵阶层最高的亲军人数。
而宗室亲王,基本上最高只有两卫亲军,人数不能超过六千人。
朱高炽就是就两卫护卫,六千人,而像朱瞻基这样目前拥有领兵权的太孙,全大明独此一人。
地方军包括卫军、边兵和民兵。
卫军配置于内地各军事重镇和东南海防要地。边兵是防御北方蒙古骑兵的戍守部队,配置于东起鸭绿江、西抵嘉峪关的9个军镇,史称“九边”。
民兵是军籍之外、由官府佥点、用以维持地方治安的武装,内地称民壮、义勇或弓兵、机兵、快手,西北边地称土兵,西南少数民族地区有苗兵、狼兵等土司兵。
此外,还有不同行业和阶层组建的矿兵、盐兵、僧兵(少林兵、五台兵)等,遇有战争,常被召出征,战争结束仍回原址。
在地方上,设都指挥使司(简称都司),置指挥使,为地方统兵长官。
都司之下,在重要地区的府县置卫或设所。一般卫由卫指挥使率领,辖5个千户所,共5600人。
千户所由千户率领,辖十个百户所,共1120人,百户所由百户带领,辖两个总旗,共112人。总旗辖5个小旗,共50人;小旗10人。
洪武二十六年,定全国都司、卫所,共设都司17个、行都司3个、留守司1个、内外卫329个、守御千户所6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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