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李牧眼里,马克·扎克伯格是一个BUG一般的存在。
不仅仅因为他是最年轻的百亿美元级超级富翁,更因为他在创业生涯中体现的超强的眼光与能力。
寻常人创业,莫不说创出Facebook这样千亿美元级别的互联网巨无霸,关键是一直到2013年,马克·扎克伯格在Facebook的持股比例还能够坚守在30%上下,相比国内这些四五十岁的互联网大拿来说还要强出不少,所以他能够在个人资产上超越一切国内互联网企业的创始人,这也是他相当牛逼的地方。
无数出现在小说里的重生者都不会错过去抱马克·扎克伯格的大腿,抱大腿的方式也是千奇百怪,有人在Facebook创立之初就远赴大洋彼岸要去投资他,甚至有人专门跑去美国找他,在Facebook成立之前先跟他成为朋友,可李牧却不这么想。
首先,如果等Facebook创立,自己再去美国投资马克·扎克伯格,在逻辑上就说不过去,美国互联网企业那么多,硅谷每天诞生的企业、项目那么多,一个华夏人,怎么会万里迢迢去找一个哈佛的大学生,并且主动投钱给他?估计就连马克·扎克伯格都会被吓一跳。
而且,华夏人想投资美国人创业并不是那么的容易,尤其是牵扯到公司化的问题,直接投钱很麻烦,对方也不见得乐于接受,最重要的是要在美国有一家注册完美、手续齐全的公司,并且扔个几百上千万美元在账上趴着,看到好项目直接以公司名义跟被投资者签合同,这样的话要方便得多,也正规的多。
冒然的投资不合适,做先期投资也很不保险,马克·扎克伯格首先是一个哈佛大学的学生,然后在学校内产生了创业的念头,成为了一名创业者,他从一个学生,发展到一个诞生Facebook这个idea的创业者,这中间是历史早就已经规划好的既定路线,如果自己不去提前干预,那么远在大洋彼岸的马克·扎克伯格一定会按照他原本的节奏推进,他一定会在2003年成立facemash,也一定会在2003年底诞生Facebook的idea并且在2004年着手实现。
那么,最关键的一环终于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