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铭效法当年中华上古圣君大禹治水的做法,面对自己弟弟身上的问题,改“堵”为“疏”。
具体做法是,首先疏通因为弟弟身上出现问题后,被爱子心切的父亲采取高压手段,多年强行压制而导致的弟弟在精神上的“於堵”情况。
通过这样的努力,让原先无法正常表达情绪的弟弟,得到放松的机会,把多年积攒的情绪尽情的宣泄出来。
然后遵循“治水须顺水性,水性就下,导之入海”和“高处就凿通,低处就疏导”的治水思想,雍铭会逐一的去解决弟弟身上的问题。
根据轻重缓急的程度,边处理问题,边逐步引导弟弟回到正轨,走上正途。
从这样对待自己弟弟问题的处理手段上看,雍铭的父亲没有看错雍铭,他对雍铭之前所有的期许,事实证明都是对的。
这是雍氏之幸,也是在面临族人直接提出立嗣意见时,对雍铭的父亲果敢做出处置决定的美好回报。
当年在五个族人费尽口舌的聒噪了一番之后,雍铭的父亲不动声色的告知他们,此事牵涉重大,他还需斟酌考虑一番才能定夺,让他们先回去,自己会择日再通知他们前来商议此事。
这五个族人觉得自己占住了理,很是有些得意的起身离开了。
孰不知,在第三日他们几人分别接到族长身边之人的通知,来到族内祠堂等候族长到来,准备一起议事的时候,结果等到的是族长对他们的严词训斥。
在族长的训话中,针对他们的问题,主要进行了几个方面的批评,概况起来的话,具体为:
身为族人在长房一支有嫡长子的情况下,妄议长房立嗣一事,犯族规行僭越之事,属大不敬;
自身尚有瑕疵的情况下,不思自省本身,严于律己,却行攀附之事,谋不当利益,犯族规言不当论调,属行为不端;
本有合谋串联之实,却矢口否认,欺瞒族长,不敬雍氏根本,犯族规做以下犯上之事,属不敬之罪;
不思贡献于族人,反倒热衷蛊惑于他人,花言巧语,搬弄是非,犯族规兴妖言惑大众,属恶意诽谤。
凡此种种,实乃有违祖训,背离先人训诫,不惩戒不足以警示族人,不处置不足以维护族规权威。
所以,雍铭的父亲在对这五个有着较高辈分的族人,进行了一番畅快淋漓的训斥后,着人将他们押入“宗正处”进一步审查,然后关入“自省苑”里思过。
这还不算完,这五个族人的家中子侄,凡雍氏后人中未有职衔的,皆被叫入“宗正处”训诫一年,期满后回家自省,随时向“宗正处”报到,反馈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