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斯丁微微点头:“搞定了,让你们晚两天回来,那时就是在进行最后协商。”
“那路克的调职……?”艾尔莎流露出问询之意,她现在不关心FBI分多少功劳,但她在乎FBI想挖路克的事。
达斯丁再次点头:“人质拯救的功劳全归FBI,特招路克的事他们也不再提。”
艾尔莎明白了。
中富大厦劫案中,真正功劳的大小是:抢回债券>拯救人质>抓捕劫匪。
在这个金钱国度里,六亿四千万刀的债券当然比什么都重要。
但对外当然不能这样说,而得是:拯救人质>抢回债券>抓捕劫匪。
FBI拿到了名义上的最大功劳拯救人质,那他们就算功过相抵。
青木老头说追究,那也是说要起诉供电公司,而没说起诉FBI。
FBI这次对外还是有大功劳的,但它们内部会怎么处理案件的负责人,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得到了面子的FBI,就放弃了挖墙脚的行为。
路克是很厉害,FBI也确实有特招他的意思,但这次主要还是把特招当成了一个筹码,他还没重要到FBI和洛杉矶警局撕破脸的地步。
艾尔莎犹豫了下,还是压低声问道:“头儿,我那事……”
达斯丁神色不动,看了她一眼:“安心做事,保持一切如常。我又不是局长,这事上我说了也不算的。”
艾尔莎懂了。
达斯丁话是这样说的,但意思却是让她安心等着升职。
至于后面那两句话,不是推卸责任,而是事实。
达斯丁在艾尔莎升职一事上有发言权,甚至很大,但并不是决定权,真正做决定的是局长。
不到升职文书下来,达斯丁说什么,都不是事实。
他更不可能拍胸脯保证她一定升,万一没成,让艾尔莎和他产生裂痕就不好了。
人是很奇怪的生物,有时明知内情,却要迁怒别人。
在升职这事上,达斯丁又不是没被得力手下怨恨过,如今的他对这些细节都很注意。
达斯丁看艾尔莎似乎明白了,才开口道:“你啊,偶尔也学学那路克,都敢当着我的面说偷懒。”
艾尔莎呵呵:“我当警察八年了,杀的人还没他零头多,我可不敢和他比。能力不如人,要还老想着偷懒,我还不如转行政呢,那样还能光明正大躲办公室里。”
达斯丁笑笑,心中很满意。
艾尔莎至少很清醒,没有因为路克的出现产生什么负面的想法。
这次,还是要多加把力,最好把她推上警长的位置!达斯丁如此想着。
艾尔莎和路克单纯做搭档,真的有点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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