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近之把自行车往林夕面前一挡,看了一下前方,是几十个青年在打群架,一个个手里还拿着铁棍与短刀,其中一帮打输了拼了命地往前跑,另一帮在后急追。无巧不巧的,一个满身血污的青年跑到小路上,脚一滑就倒在自行车前,打架的两帮人沿主道路跑过去,一会儿就不见影子。
“救我。”年青人手拉着自行车轮的钢丝不放,声音微弱地呼救道。灯光昏暗,王近之看了一下,衣服上全是血,也搞不清伤在那里。救人要紧,王近之一把背起这青年,说了句,“我送他去医院,你先回家去。”立即往医院跑去,林夕忙推起自行车跟上。好在医院不远,只四五百米路,不用十分钟就送到急诊室了。灯光下仔细看了看这青年,一口的暴牙,大头,马脸,身材却矮小瘦弱,与头颅不成比例,肚子、手臂与后背各被剁了一刀,血湿透衣裤,睁着双眼,眼神飘忽游离,拖着两条鼻涕,手臂上纹着条毒蛇,看着该多恶心就有多恶心。
“谁是病人家属?先交五百押金。”护士叫喊着,受伤的一听,忙闭上眼假装昏迷。
“我不是他家属,是路人,看到他受伤,所以送他到医院。”
“医院有规定,不付钱不救,你们送来的,就得你们垫付。”
“还讲理不?救死扶伤还错了?先报警吧。”王近之斜眼一看,伤员偷偷地睁眼看着,发现王近之盯着他,连忙闭眼,王近之多少懂得点医学常识,知道他只是外伤失血过多,到医院已无大碍,见到这情况,气不打一处来,好心救人,还赖上我了,恶人还得恶人磨,两个巴掌下去,伤者大喊大叫。“他醒了,你们问他要医药费去。”王近之气哄哄地用手一指伤者。
警察来了,问口供,做笔录,这么一折腾,出派出所已是深夜一点多钟。外面围着一圈看热闹的,有几个还面熟,不知谁通知了林夕的父母,还以为女儿出了什么事,急急地赶了过来。
一出派出所,林夕委屈地哭了:“你呈你的英雄,考虑过我的感受没有?这么多拿砍刀的在追,你把他送医院,人家以为你是他的同伙,万一给你一砍刀怎办?他们什么事做不出来,你以为你是谁,警察做的事你大包大揽地干什么?再说,你救的是什么人,一个白眼狼,不是警察来得早,我们还得替他付医药费。”
“是、是、是我的错,当时我慌了,只想着救人。”
“只想着救人,想过我的安危没有,他是什么人?一个小混混。一个小混混在你心中都比我重,你给我滚,滚得越远越好。”
王近之走过去,想拉着林夕的手好好安慰安慰,林夕一甩手靠到父母怀里说:“爸、妈我们走,我们家再也不欢迎他。”王近之还想再过去,林老师挡住说:“让我女儿冷静冷静,你先回去吧。”
好心不得好报,救人救丢即将到手的女朋友,本来嘛,两人同月同日的生日,多好的表白机会呀,王近之垂头丧气,“可我救人难道救错了?当时的环境,当时的情况,不出手,说不准就一条人命,我当时又无法判断他是个什么样的人,以后,类似的事情发生,我会作什么样的选择?”
如果再次发生类似的事,我极大的可能还会这么做。王近之得出结论,父亲与外公都是医生,王近之虽没从医,可医者父母心,从小接受的就是这教育,深入骨髓。
是我的价值观有问题,人应当各扫自己门前雪,莫管人家瓦上霜,还是始终坚持,那怕付出惨重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