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裕勾了勾嘴角,说道:“胖子,恐怕你是想多了,如果黑袍真的要来突袭我,绝不会用公孙五楼的。”
刘穆之的眉头微微一皱:“寄奴啊,任何时候,都不要低估你的任何敌人,公孙五楼虽然人品低劣,但是狠毒凶残,无所不为,这回守城战中,就是给派到最危险的地方,这次黑袍如果想突袭你,公孙五楼恐怕会是他的左膀右臂。”
刘裕摇了摇头:“谁都有可能跟着黑袍向我突袭,只有公孙五楼,没有任何可能。”
说到这里,他一指城头的一个正在抱着石头,高高地举过头顶,向下猛砸的燕军小兵,说道:“就连这个扔石头的,都比公孙五楼更有可能。”
刘穆之讶道:“这又是为何?再怎么说,论武艺,论才能,公孙五楼肯定要强过普通小兵吧。”
刘裕微微一笑:“因为公孙五楼是个怕死鬼,真要拼命的时候,他会跑的比谁都快。黑袍如果来攻击我,那就是要来搏命的,带来的人个个都是视死如归,这就是公孙五楼最缺的一点。”
刘穆之笑道:“不一定吧,临朐之战也好,此战也罢,甚至之前的巨蔑水之战,这些都是硬仗恶仗,而公孙五楼也是全程参与,怎么能说他缺乏勇气,不堪大用呢?”
刘裕正色道:“因为这些战斗,他都是要么立功心切,觉得胜利唾手可得,要么是黑袍无人可用,只能逼他去危险的地方,去了未必死,但不去肯定马上就死,不过,就算是执行这些任务,只要一有机会,他仍然会拔腿就逃,绝不带半点迟疑的。这充分说明了此人的本性,那就是贪生怕死,关键时刻,绝对是指望不上的。”
刘穆之还是有些不服气:“可是之前在北城,在西北城那里,他可是独领一军,也算是打开了我军的防线啊。”
刘裕摇了摇头:“那是因为突围,突出去他才有希望,而且他先去北门才是黑袍下的命令,可他把慕容会等人留在那里送死,自己却是悄悄地去了西北方向,那才是他真正想逃亡的地方。你觉得,要是黑袍突袭我,还会让他这样耍滑头吗?”
刘穆之笑了起来:“还是你掌握人心啊,敌军每个人的想法,可能的行动,都给你猜得透透的,所以才能百战百胜。寄奴,真有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