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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县离潼关不远,发生在夏县临窑村的入室杀人案在秦牧亲自督办之下,所有宗卷及人证物证很快被移送到长安。
甚至连知县关培,也一并来了,县里的公务暂时交由县丞处理。
长安坊间对此已经热议了多日,宗卷一到,秦牧立即下诏命于成龙重审此案,秦牧亦亲往顺天府监审。
因为这是大秦告御状的第一案,百姓极其关注,秦牧特意下旨,允许三百名民众到顺天府观审。
“陛下驾到!”
洪保一声高呼,顺天府衙门前,官民齐齐参拜,秦牧一身衮服毓冕,于衙门前下轿,然后径直进入大堂。
衙门前禁卫防守森严,所有获准前来观审的百姓都被告诫:听审过程中,不允许大声喧哗,扰乱堂审。更不准擅自越过禁卫设定的警戒线,否则将以图谋行刺天子论处。
因此衙门前虽然挤满了人,却是鸦雀无声,气氛肃穆。
正堂上加设了一张御案,而主审官的桌案则被移到了下面。
秦牧落坐后,对于成龙说道:“于卿,开始吧。”
“是,陛下。”于成龙抱圆一揖,如临大宾,回身喊道,“升堂。”
“威武!”
两班衙役,立即高喝堂威。
夏县知县关培是个四十多岁的人,到了这里,他连坐的资格都没有,恭立大堂一旁,紧张得额头上细汗直冒。来长安这一路上,他暗叫倒霉已经不知多少回了。
天子就在背后坐着,让于成龙不敢象往常一样大喝,但又感觉不能失了官威,于是以一种低沉而不失威严的声音喊道:“来啊,传人犯上堂。”
秦牧在后头一听,便感觉有点刺耳,“人犯”与“嫌犯”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概念完全不同,在没有最终判决之前,便称之为“人犯”,这是典型有有罪假定,在以往的历朝历代,这似乎却是天经地义的。
普通百姓一但被拘押上堂,不管你有没有犯法,便已经是“犯人”了,所以主审官动不动就大刑伺候。
秦牧没有出声,静静地看着。
衙役很快把一个年轻人押上堂来,十七岁左右,中等身材,目光有些游离。
“堂下何人?何方人氏,还不速速报上来。”
“大人,小人名叫杨观,山西平阳府夏县临窑村人,大人,小人冤枉啊,小人没有杀人,小人是冤枉的.....”那杨观跪在堂上,大声喊冤。
“杨观,你说你是冤枉的,那你有何证据夏证明娘不是你杀的?”
“大人,案发当晚,小人一直在家里睡觉,听到了有人喊杀了人,才起身,家母可以作证,大人啊,小人冤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