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师,我觉得我们有必要好好谈谈了。”雷神咳嗽了一声,说道。
“两箱钱,分你一箱。”
雷神:“……”
“你刚刚说谈什么?”苏瑾问道。
雷神望了望桌子上的美钞,说道:“我觉得我们今天应该去吃点好的,你觉得呢?”
“我觉得你觉得对。”
末日学会还没来得及和苏瑾达成共识,苏瑾和雷神倒是先达成共识了,两人找了家高档的音乐餐厅,手提刀叉,享受起了红酒和牛排。
“这两天你跑到哪里去了?为什么一点消息都没有?”苏瑾一边切着牛排,一边询问道。
“去了洛杉矶郊区,那里有一只触手怪在作乱。他妈的,这世界越来越有意思了,连触手怪这东西都冒了出来。”雷神道。
苏瑾点了点头,说:“未来的世界肯定会更加复杂,更加精彩,地球将会真正变成勇者的乐园。”
雷神一口气干了一杯子红酒,笑着说:“我喜欢这样的世界。”
“嗨,你好,可以请你喝一杯吗?”这时,一名艳丽的贵妇人突然走了过来,举着红酒杯,目光肆无忌惮地望着雷神魁梧的身躯。
虽然还有一些小肚腩,但是他瘦的倒是挺快。
“当然可以。”雷神笑了笑,站起身跟着贵妇人一起离开了。
苏瑾翻了翻白眼,放下刀叉,拿起红酒杯,轻轻摇晃着其中宛若血液般的红酒,转身望向脚下的世界。
明明是一个过客,可是在这个世界为何还要赚钱呢?
因为只有足够的钱,才能令他坐在这四星级的高档餐厅里面,喝着普通人奋斗十年也很难买得起的红酒,看着一般人一辈子也看不到的风景。
其实很多时候,过程应该比结局更美好。
当然,这一切都归功于一个前提,经过当铺改造后的元神或者说灵魂,喝酒吃肉依旧能够品尝到其中味道……
三个小时后,雷神心满意足地走了回来,却是发现窗边位置上已经没有了巫师身影。
而当他也要转身离开时,突然被一名穿着白衬衫的使者拦了下来。
“先生您好,两位这一次一共消费了十五万零三千美元,麻烦请您结一下账再走。”
“十五万???”雷神懵了,道:“我们有吃这么多东西?”
“两位一共吃喝了五万多,是那位先生,临走的时候还拿了两瓶四万多的红酒。”使者道。
雷神:“……”
你个活该天打雷劈的巫师!
“轰!”
走在回家的大路上,苏瑾抬目望着苍穹上迅速聚满雷云,暗道:“六月天,也太变换无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