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的工作的策划案的汇报,仅仅是小雷工作的一部分。实际上,小雷的工作范畴,已经超过了新创业电子集团一家企业,作为林棋的私人秘书,新创业系其他的集团公司的一些情况,也是通过小雷过滤一遍,再挑重要的汇报。
其他不重要的,林总可以自己事后浏览工作邮件,或是在新创业系企业内网,可以了解到相关的事项。
而在双十一策划和筹备事情汇报告一段落后,小雷又将关于邵氏院线的国内首家影院开业的简报递给林棋过目。
国内的电影发行机制改革的文件,这次的改革,直接跳过了原本历史上93年的过度改革,让电影发型制度更加市场化。
从建国到上世纪90年代初,国内电影发行放映都延续一种统购包销加层级发行的模式,即每部片子都由中影公司一次性以固定价格买断,然后按照省市县的行政层级依次派发到各地电影院。这种模式,非常不市场化,卖的好的电影和卖的差的电影,收入并没有多少区别,这样一来,严重压抑的电影投资的热情。比如,《少林寺》当年那么火爆,但实际上,制片商和发行商,仅能拿到卖拷贝的钱,相当于普通产品在卖,而不是文化产品,也体现不出,《少林寺》拍火了之后,能给影视制作方,带来的利润。
反倒是香港那边《少林寺》仅有一千多万出头的票房,却是远远比国内2亿以上票房带来的利润要大的多。
因为,国内《少林寺》火爆,不过是火了底下的影院,购买了拷贝之后,不会再支付更多的票房销售分成了。更过分的是,一个地区的影院放映过了之后,再把二手拷贝卖给下面的放映单位。一份拷贝,可能被十家以上甚至更多的影院放映几年之久,一直放映到电影拷贝作废,不能再放映为止。然而放映了可能超过上千次,却仅支付了购买拷贝一次的钱。
而香港采取的是市场化的票房分成,即使是再不好的分成制度,也比那种大锅饭,热门的电影和冷门的电影,都是卖拷贝。顶多是冷门电影卖几十个拷贝,热门电影卖了一百多个拷贝的区别。
也正是因为,过去的制度压抑了电影的投资热情,投资方知道,最多全国的收入加起来,不可能超过200万。所以,投资电影一般也就几十万至一百万到头了。成本一直压的这么低,自然导致改革开放初,国内根本没有所谓的大片。
别说的跟好莱坞大片比,就是跟香港的电影比,不说其他就是成本方面的差距,也是非常巨大的。这也导致,改革之后,观众纷纷的看港台和海外的影片,国产片短暂的高潮之后,迅速的开始回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