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6月30日,新飞电子科技公司在日本东京交易所,正式宣布摘牌。挂牌上市八年历史,正是宣布终结。
在完成了退市手续之后,新飞电子科技公司的股东数量,进一步缩减到了127人。
剩下的股东,基本上都是持股比例低于1万股的小股东。
当然,也有索尼和松下两家公司各自持有500万股,相当于是长期战略投资,目的甚至不是等新飞再次到其他市场上市套现,而是留着一定股份,保住一个董事会的席位,至少可以免费拿到新飞的财务报告和定期对股东公布的重大事项,以此来达到跟进新飞的产业布局的方向的目的。
对此,林棋是不以为意,而是认真的对剩下的股东宣布,说道:“诸位能留守,继续成为新飞电子科技公司的股东,我是欢迎的。退市之后的新飞电子科技公司,除了必要的研发开支和运营成本和各项费用之外,我们将会继续对股东实行分红。每年分红比例,将会固定在年度盈利的30%,缴纳的税收,则是按照股东所在国籍,当地的税收法律,作为非上市公司,所以,我们并不会按照交易所规则那样,统一帮助股东扣税。所以,各位股东,应该自己去报税和缴税。另外,每年我们会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等方式,通知股东会议的召开时间和地点,对于参加董事会议的股东,公司会报销期间住宿和饮食的费用……”
基本上,新飞电子科技公司退市之后,由于这些股东,持股比例太小了,所以,已经没有否决大股东的任何提案的权利,也影响不了公司的决策。拥有的也仅仅是分红和建议权,这一点,这些中小股东,都是有心理准备。
上市公司至少有交易所和舆论监督,所以,一般情况下,会比非上市的公司做的更加正规。某种程度上,各国的证券市场,上市公司的中小股东的权益,也更能够得到保护。
非上市公司,则是完全要看老板的良心了。一股独大的情况下,其他股东并不比打工者的话语权要多。
但是,林棋表面工作还是要做好的,除此之外,新飞现在退市了,以后还是要上市的。所以,上市时期制定的一堆合法合规的流程制度,之后还是会保留。以便于,以后在其他市场上市,管理机制方面不需要进行大刀阔斧的修改。
结束了董事会议之后,林棋难得心情不错,将新飞的新产品,DVD影碟机和DVD光驱,在场的一百多名股东人手一个作为纪念品带回去。
反正,这些产品已经上市销售了,市场上能买到的。所以,林棋不怕有些股东,拿回样品回去拆卸和仿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