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曼歌一张一张将它们铺开放在茶几上,担心风吹动,便关上了窗。
“子安,为什么你喜欢用毛笔写字啊,用钢笔不是更快吗,你钢笔字也写得很好啊。”沈曼歌表示不能理解,一边弯腰细细查看,一边随口问道:“而且也可以直接打成文档,不是更方便印刷。”
陆子安正在用毛巾擦手,闻言停顿了一下才道:“我喜欢让生活有一种仪式感。”
“仪式感?”沈曼歌觉得这个说法挺新奇。
“曼曼,你现在很喜欢服装设计,喜欢画画,你有没有想过,当你将这门手艺用于谋生的时候,当你不得不每天都强迫自己坐在桌前用它完成作品的时候,你会如何看待它?”
微微皱起眉,沈曼歌想了想:“我可能更喜欢随心所欲一点,不想强迫自己。”
她的这个回答,其实是有点强盗理论的。
但是陆子安并不意外,他笑了笑:“正常人都会这么想,我也是,但很多时候,我们不得不妥协、退让,那么在这个过程里,我希望,自己也能尽量愉快。”
他可以选择自己的下一个目标是什么,选准方向便一直为其而努力。
在这个过程中,他需要通过仪式来产生仪式感,使自己充满希望地对待目前需要处理的事情,使他的决心与愿望不被工作的琐碎而消磨。
“我大概听明白了。”沈曼歌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故意斜睨着他道:“生活很操蛋,但姿势要好看?”
“……”陆子安抚额,哭笑不得地道:“对,你这样说也没错。”
仪式感的目的让自己感觉是在生活,而不是为了生而活。
“嘻嘻,我逗你的。”沈曼歌仰起头看他,眉眼里仿佛带着光:“其实我一直以来,都很羡慕你呢,感觉你特别厉害!”
陆子安伸手将她拉起来,闻言挑眉道:“哦?哪里厉害?”
“就……感觉你特别强大啊,好像无论人生给你多少磨难、挫折,你依然可以把日子过得云卷云舒,不急不躁的。”
大概,也只有陆子安这样的人,才是真正发自内心地热爱生活吧,所以才能过得无比诗意。
生活即使再平淡无奇,也能把它装点得情趣盎然。
就像王小波曾说过那样:一个人只拥有此生此世是不够的,他还应该拥有诗意的世界。
陆子安有些意外她给出的答案,但还是颇为受用的。
爱上一个人很简单,但是如果能在万千人里,寻到自己的灵魂伴侣,那简直是一件太过幸运的事情。
他一高兴,眼睛就忍不住在沈曼歌身上打量着:“总感觉还缺了点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