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桃需要报李。
既然林威廉代表在座的华商对环境保护问题做了表态,那吴小正也得给予回报。
接下来的这剂预防针,他是为了在座的各位着想的。
“我第二个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涉及到巨大政策风险的项目最好不要碰。”
“大家都知道,中国正处于发展的起步阶段,也属于政策变化较快的阶段,有些涉及政策风险的项目,一旦政策发生改变,你们的投资就会有很大的风险,或者是政策的执行人一变,风险同样也会出现。”
这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点。
这样的事例在前世也并不少见。
比如说在长春,曾经就发生过一件轰动一时商业纠纷,那就是著名的汇津污水处理项目纠纷,涉事的双方,一方是作为投资商的外商,另一方却是长春市政府。
1999年,长春市政府对该市污水处理项目进行招商,在自有资金困难的情况下,计划引进外资来推动此项目。
2000年,香港汇津投资3200万美元,建成了当时长春的第一家污水处理厂,成为国内首个外商直接投资的城市污水处理项目。
按照合约,长春市政府还专门针对此项目出台了一个专营管理办法,计划由自来水公司向用户收取污水处理费,然后再支付给汇津公司。
开始的两年,这个项目一直运行良好。
可到了2002年,相关部门却开始拖欠污水处理费用。
到了2003年,政府领导更换后,政府更是出台了一个文件,决定废止原来的专营管理办法,直接停止支付污水处理费用。
废止的理由也很充分:《专营办法》违反了国务院有关“固定回报”的规定,以及《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等有关法律。
最终,双方对簿公堂后,由政府以一个较低的价格回购该项目而告终。
在这一项目中,投资商有苦难言。
可这样的事情,在这个快速发展的年代却是很常见的。
常见的原因,就在于政策的多变性,以及执行人对政策执行的尺度把握问题。
当然,也不能排除某些体制内官员的短视行为。
可政策就是由人来执行的,有人的地方,政策的风险就不能避免。
吴小正觉得,避免这种风险的最佳办法,就是这样的项目干脆不去碰。
在这个遍地都是赚钱机会的年代,有的是好项目,何必去冒险呢?
翁晋君代表大家提了一个问题:“吴董,我们对国内的政策并不熟悉,那我们怎么知道哪些项目存在政策风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