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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 我的魔法时代 / Chapter 9: 9.看堆儿

Kapitel 9: 9.看堆儿

前方传过来的消息说冒险团找到了一处草原风狼的巢穴,而我们被吩咐赶着牛车去前面不远处地势高一点的土坡上待命。

  剩下来一共有十多人,其中有三位冒险团的成员,他们留下来是为了保障我们的安全。

  和库兹有一搭没一搭聊天,弗雷德大叔坐在一旁吹嘘他当年曾剥过一只剑齿虎兽的毛皮,所得报酬竟是一块儿虎骨,后来请人配制成伤药,那药效果出奇的好,只不过很遗憾药粉不多,到现在也没剩下哪怕一包。

  弗雷德大叔感叹:那可是救命的东西啊。其他车上的老师傅们也开始聚在一起聊天,每个商队里总不会缺故事,而且大多数的男人们聚在一块儿,很容易就聊起女人。

  而我这个年仅7岁的孩子,就算心理再成熟,也没有任何兴趣跟他们聊这些。于是拉着库兹爬到另一辆牛车上,两个人肩并肩躺着看天空中的云。

  留下来护卫我们的三位冒险团成员两男一女,我也有点分不清他们的职业,就知道两名穿着皮甲的年轻男子肯定是战士,但是他们没有弓箭,只在右侧屁股上挂着一柄厚重的罗马剑,甚至连个像样的盾牌也没有。

  身材算不上高大,但是看得出身手很矫健,衣服也算得上干净整洁,而且皮甲里面都有一身棉布衬衣,脖子上还系着红色围巾,两个人试图在寻找一些有趣的话题取悦一旁的女法师,那名拥有栗色头发十六七岁年纪的女孩子却始终板着脸,也不苟言笑。

  漫长无聊的等待,竟让我躺在牛车上慢慢睡着了。

  或许是昨晚上一夜没睡的缘故吧,我时睡时醒,睡得很不踏实。

  忽然听到吵杂的声音越来越大,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才看到弗雷德大叔和商队里那些人围着我,弗雷德大叔将我推醒然后问:“吉嘉,这帮伙计说昨天炖肉里还有像面条一样东西,我怎么没吃到?”

  “啊?”我刚被摇醒,还有点摸不清状况。

  “呵呵,弗雷德大叔。那些粉条昨晚上就被我吃了,就剩一些肉……”库兹在一旁嘿嘿傻笑。

  “粉条是什么东西?”弗雷德很直接的问库兹。

  库兹想了半天,也没组织好语言只说:“粉条就是吃的,很好吃不是么?”

  既然已经说到这个问题,我当然要按照与老库鲁昨天商定的那些话来解释,于是我拉了拉一旁解释不清的库兹,接着他的话说:“那是库鲁老师找回来的食物,他说兽人们都称它为‘粉条’,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树上长出来的,但这东西一直是兽人们的粮食。”

  对于我的话,弗雷德眼珠转了转,显然是不太信的。

  库兹对于我说那么些地薯是库鲁老头找回来的,很不满意。

  明明都是他找到的嘛!

  我当然明白它的意思,见他要说话,狠狠地踢了他一脚,疼得他嗷嗷大叫。

  “库兹,你们经常吃这个……额……粉条?”弗雷德有些狐疑的问,几年来也没见过老库鲁啥时候吃过这东西啊!

  “额,是啊!我在部落里常吃的,只不过我们都是用水煮着吃,不像吉嘉做起来这么费劲儿,你们好像是从来不吃这个粉条。”库兹的帝国语说的不是很好,这一段话就让他吭哧瘪肚地想了半天。

  库兹这话说的忒合我心意了,虽然是他想表达的意思是我们那通常都是水煮地薯,剥开来直接吃。

  你们不是特别反感吃吗?地薯的帝国语很绕口,于是库兹直接说了音译的‘粉条’,这解释真是神来之笔啊。

  相对于兽人孩子的话,商队里的大叔们更相信一些。

  因为在他们少年时代里,至少分不清什么叫真话假话,只要一个兽人孩子嘴里吐出来的话,多半是可以相信的。

  而且看起来我也是这么小,商队里的人就会心想:说不定昨天的那顿饭就是老库鲁的注意,这老兽人想在抵达帕伊高原之前,请大伙吃顿美味正宗的兽人族大餐,这两个小家伙只不过是被吩咐做事的人。

  五岁的孩子你能指望他做什么,没想到这个看起来憨傻兽人小子做的饭真是非常美味。

  大家都这么一想,可不是嘛!那个叫吉嘉的小孩子只是一直被吩咐去端各种菜蔬调料之类的,一直都是兽人小子在做主厨,原来贫穷落后的兽人部落居然还有这样美味的食物。

  于是又开始有人在私下里交流,有想法的人很多,毕竟这是个商团,而且下一站就是帕伊高原。

  弗雷德则拉着库兹的手不放开,紧接着问:“小子,你爷那还有这个存货没有,大叔我还没有尝到啥滋味,你怎么也得给大叔我再做一锅啊。”

  “那可没有了,一到春天那些东西就都烂掉,要过了整个夏天才会长出来。我们就那么一袋子,昨天都煮着吃咧!”库兹连连摇头。

  快中午的时候,坐在马车旁聊天的一群大叔们已经说得口干舌燥,大家都坐在南坡的草地上晒太阳,大家说话的语速慢了很多。

  正在讲述以前经历的是位叫安的中年大叔,他的家乡是在格林大陆最北端的史洛伊特省,是属于帕伊高原南麓山脉最边缘,白象河与奔马河在那里交汇在一起,共同向东流出700多里后注入无尽之海,那里也是格林帝国最北的边陲大城。

  帝国最著名的北风军团就沿河驻扎南岸,这里也是帝国军团抵御兽人帝国,矮人帝国,冰原蛮荒野人的第一道防线。

  说到这里,安歉意的看了一眼库兹,然后语气略微缓和的说:“现在的北风军团那些兵蛋子们,怕是已经有几十年没见到过真正的兽族狼骑了,只从兽人进入帕伊高原休养生息以来,我们的日子就好过了很多,矮人们也离得更远,要攀越新西亚奇斯山脉毕竟不是件简单的事,就是最近一段日子里,冰原上的野蛮人有些不太安分,时常进入咱们的国境掠夺奴隶。”

  我听老库鲁讲过,冰雪苔原面积非常辽阔,那里终年积雪覆盖,却有另类的物种在这片冰原上顽强生长,那里的植物多数都是极耐寒的。

  很多草药都对治愈火毒有极好的疗效,只不过那里属于蛮荒野人族的领地,那些成年后平均身高超过3米,力大无穷,奔跑快如骏马的荒原巨人会撕碎一切。

  老库鲁时常念叨的就是希望遇见一支商队,能给我换回来几片苦寒荆草的叶子,就能炼出几瓶火抗魔药来,所以我对冰原蛮人以及他们居住的冰雪苔原任何信息都很关心。

  第一次听到掠夺奴隶的事,我很好奇。于是问安大叔:“那些野蛮人也需要奴隶,他们不怕咱们的军队?”

  “防线太长了,沿奔马河向西情况还好些,有兽族帕伊高原作为天然屏障,白象与奔马河为格林帝国创造了富饶的北部平原,但是哪里也没什么天险,每年冬天奔马河被冰封住,至东700里就没有任何天险可以阻挡蛮荒野人,北风军团八十万驻军想将所有野蛮人挡下来,根本就没可能。”

  安大叔经历风霜的脸上有道伤疤,那是一道沿着左侧太阳穴向右下延伸至下颚,整个左侧的脸颊和嘴唇都被利刃划开,虽然已经愈合,但是留下粉色的伤疤狰狞的告诉所有人那一刀就差一点点就将他的脑袋劈成两半,我平时都不太敢看。

  “他们抢女人和孩子吗?”我好奇地问。

  “哈哈,他们要女人做什么,你指望着身高超过三米,在冬天都要光着膀子的野蛮人会搂着人类娘们睡觉?哈哈哈哈,那只有贵族老爷才会干的事儿,野蛮人布罗利只信奉强者,他们只掠夺成年男子,有时候年景不好的时候快要成年的年轻人他们也抓,抓去就丢进黑山的矿洞里挖矿,一直到死。”安说这些的时候有些黯然,情绪也不太稳定,后来补了一句:“跑商之前,我两个弟弟都被抓了,他们以为把我劈死了,可我活下来了。”

  “他们会把女人和孩子杀死?”我又问。

  弗雷德大叔睁开眼瞧了我一眼,踢我屁股一脚说:“小小年纪瞎想什么!那些肮脏的野蛮人从来都是把我们看成牛羊一样,他们还指望女人们活下去继续给他们生小羊,野蛮人从来会乱杀人的,他们只会抢走粮食和牲畜还有强壮的男人,抢女人孩子那些事都是奴隶贩子干的。”

  “他们吃人么?”

  “如果没有任何其他食物,饿了也会吃,只不过就像我们会吃马吗,会吃那些野牛或雷霆犀吗?”人群里有人讪笑。

  看起来这个世界里,我们并不是食物链最顶端的种群。

  负责警戒的两个年轻战士被女魔法师拒绝之后,就和我们这群人混在一起聊天,而那个冷如冰山一路上都惜字如金的女魔法师一直在山坡最高处瞭望,这时候对我们发出了信号。

  男人们全都紧张的站起来,在一旁吃草的牛也被套到牛车上。只有我和库兹在慌乱的人群里如呆鹅一样傻站着,直到弗雷德大叔将我两抱到牛车上,这时候我才能看到草场深处跑来一群骑马的人,太远看不清是敌是友,只好全员戒备。

  也就是半支烟的功夫,人群开始低呼:“是咱们的冒险团,是咱们的人!”

  “没错,我能看到他们带猎物回来了!”

  “呜呜~~”

  胜利归来的勇士们会获得所有人的欢呼,等待的人们也会紧盯着马背上拖回来的猎物,冒险团的人骑着高大的古博来马跃上山坡,娴熟的马技只是微微扯了一下缰绳,马背上驮着的整只风狼就被甩下来。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草原风狼,我从没想过狼会比非洲狮子的块头还大,那头狼身形有三米多长,一身银灰色的鬃毛非常的光滑,这只狼的头部眼窝处有明显的箭伤,箭矢已被拔出去,风狼的眼珠破裂后,只留下小指粗细的小洞四周焦糊,白色的脑浆和猩红的血还在不断的渗出,只不过落到狼皮上就会变成小血珠瞬间滚落下去。

  我狠狠的吸一口气,心想这皮毛定是值很多钱的。一旁的库兹这时候也看我一眼,我们都很眼馋地看着那头皮毛完好的死风狼。

  而这时候弗雷德大叔就给我安排了工作,我的任务就是看堆儿。

  至从跟着老库鲁学习草药学之后,我就开始慢慢学习兽人族语言和帝国语言,帝国语言平实是帕伊勒斯老爷亲自教授给我和库兹,他不仅仅要求我们会说,而且要求我们识字。

  库兹学的不太好,但我可是连高考都参加过的,对于现在这点学习强度还不是小事一桩?

  认字的好处毋庸置疑,于是在弗雷德大叔的介绍下,我被冒险团聘用,成为年龄最小的书记官,俗称看堆儿。

  我的任务看似很简单,但是相当的繁琐。

  我需要在羊皮纸上记录下每只风狼的肢解前的情况,然后冒险团的负责人会将风狼分给商队里的剥皮师傅,他们开始将风狼浑身所有有价值的部分留下来,剩下的狼骨和内脏直接丢弃掉。

  这场狩猎仅仅是刚刚开始,接下来会会有大量的猎物被送回来,这些最低等的魔兽就算是在帝国境内也不怎么太值钱,唯有数量才能让钱包丰满一点。

  比如我面前这只风狼我就记录:

  毛皮光亮,无破损,瞎眼成年公狼一只。隶属于:追风者冒险团。

  毛皮光亮,左肋下有七公分剑伤,右后腿骨碎,皮毛破损严重,成年公狼一只。隶属于繁星冒险团。

  我终于知道这两支冒险团及负责人的名称,负责剥皮分配任务的是那位并不多言的女法师,走近我才看清她皮肤很白,白净的脸上还有淡粉色的雀斑,哎,似乎这里很多白皮肤的女人都会有淡淡地雀斑,鼻梁笔直,嘴唇很薄,下巴尖尖的有点瓜子脸,脖颈也很长,就像一只高傲的天鹅,说话很轻,字也很少,但说出来却不容抗拒。

  商队里的大叔们似乎都不太愿意跟她多说话,后来我才知道这是身份的问题,魔法师这职业在格林帝国很受尊敬,就算最初的魔法师学徒,只要参加觉醒仪式后有资格进入魔法学校学习,就会自动晋升为贵族三等男爵的爵位。

  弗雷德大叔教我怎么样写记录会做的很漂亮,既不会得罪冒险团那边,也不会得罪剥皮师傅。

  除此之外,还需要我盯着剥皮师们给风狼开颅,这是最最重要的事儿。这就像在赌石一样。谁也不知道那只风狼体内会有魔核,但是只要出一颗,就相当于百头普通风狼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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