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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颁布讨伐诏书。
这光打雷不下雨,有什么用?
秦牧知道司马安不会胡乱放屁,这么做一定另有用意,他稍一思索,就明白了其中的道理。
《左传》有云:兄弟阋于墙,外御其侮。对于同为汉人政权的大秦与朱明来说,以异族入侵,强令剃发异服的女真就是外侮。
面对外侮,兄弟之间应该暂时放下嫌隙,共御之。
一直以来,大秦对苟延残喘的朱由榔,都没有主动攻击,甚至还允许商人互通有无。现在大秦起兵北伐,驱逐外敌,朱由榔却在后面趁火打劫,站在民族大义的高度上,他理亏。
现在大秦忙于北伐,不适合大举发兵南征,但也不能就此忍气吞声,必须先坐实朱由榔的“不义”罪名,抢占道义的制高点。
这一点很重要,与对付满清不同,大秦与满清之间,大秦毫无疑问占尽了道义,只要把精力用在军事上,驱逐满清就可以了。
而大秦与朱明之间,以前毕竟是臣与君的关系,道义上并不占理,大秦一统天下虽然已是大势所趋,但将来发兵攻打朱明,总难免会让后世所诟病。
别以为这种“诟病”无关紧要,在这年代,讲究君臣父子,纲理伦常,一切皆须名正言顺才行。
你得位不正,受人诟病,将来就会有人拿这个来攻击你,甚至以此为理由煽动叛乱。
正因此,历朝历代建立之初,无不尽量诋毁前朝,以突显自己夺得天下是合乎大义、是名正言顺的。
司马安建议先发布讨伐诏书,也是本着先抢占大义的意思,现在北伐还没有结束,朱由榔来趁火打劫,有“共御外侮”这个大前题在,百姓都会觉得是朱由榔理亏,进而同情大秦。
一但事过境迁,将来最直接的外族威胁没有了,大秦再讨伐朱明,那就是纯粹的内斗。朱明是曾经的天下正朔,那时百姓就会觉得是大秦在“以下犯上,以臣伐君”,他们就可能会转而同情朱由榔,这对大秦很不利。
按司马安的建议,先发讨伐诏书,让天下百姓都知道,是朱由榔无义在先,将来发兵讨伐那就名正言顺了。
秦牧接受了这个建议,立即让杨慎负责起草了一份讨伐诏书。强烈谴责朱由榔为一己之私,不顾民族存亡,不顾天下苍生死活,不顾华夏衣冠沦丧,趁火打劫,背后拥刀子,险至北伐大业半途而废的恶劣行径。
总之,所有能扣上去的罪名,都扣给了朱由榔和瞿式耜,诏书拟好之,秦牧盖上玺印,正式颁布天下。
这就叫兵马未动,大义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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