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ng当然愿意,这种采访就是给他打广告的,还不用他投入一毛钱!即使他在欧美纹身圈已经有了举足轻重的权威地位,但谁会嫌弃自己名气高,赚钱多?
一个标准的大佬专题新闻访问,大概在三十分钟左右,记者告诉Bang,他们需要足够多的纹身图案素材。问题是Bang和刘嫚刚开始合作不久,他们签的协议还是热乎乎的。刘嫚经过深思熟虑,仍旧决定以字数计算价格,单字5000美元,合约期暂定为一年。
为什么比先前销售给Maria的价格4000美元多1000?因为Bang认为Jason和Maria已经帮刘嫚把名声打出去了,他们相当于刘嫚的活体模特,一般人若要纹身,肯定要看看成品呀!那些真心想纹汉字,且出得起4000美元的大佬,是不会在意再多支付1000块的。
刘嫚回来之后,就收到Bang的信息,告诉她又有客户预约要汉字纹身,他把客户的要求也一并发过来,刘嫚还没来得及处理这件事。
苏教授一提醒,她才想起来。
她便把自己和美国纹身师合作的事一五一十的告诉了苏教授。
苏邑这辈子就没有和身上有纹身的人打过交道,在老一辈人的认知中,纹身真不是啥正派的东西,他也从来没想过书法还能和纹身扯上关系。
收了刘嫚这个小徒弟后,真是啥都是活久见。幸好他本来是一个潮爷爷,接受新事物的速度还是很快的,他在网上也看了Jason等人的纹身照片,的确和他过去的旧观念截然不同,但他不觉得有什么邪恶的。
字画书法这类艺术品,本来是一个小众圈子,遵循物以稀为贵的原则,市面上流通的作品越少,价格才能炒得越高,因此,一位书法家写一万件作品赚到的钱,可能和他写一百件的一样多。而且往往在书法家去世后,他的作品才会有更大幅度的升值,这和那些画家生前穷困潦倒,死后声名鹊起是一个道理。在这样的前提下,之前苏邑才建议刘嫚不要再随便售卖自己的作品,以免市场泛滥成灾,导致贬值。结果刘嫚竟另辟蹊径找到这么一个赚钱的法子。
纹身和纸质书法不同,它不能流通,纹在身上就动不了了,不存在纹得越多越贬值的情况,反而是受众越多,会吸引人更多跟风,直接拔高刘嫚作品的价值,还能间接把中国汉字文化输出到美国,一举多得。
苏邑想想都感到心潮澎湃,他是一个八十好几的人啊,能让他激动的事儿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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