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排好拉格纳族裔的去向,又确保埃辛将乌鸦送往北方后,众人在正午前整顿完毕,向着南方前进。
没有迷雾,没有亡灵,没有边戍团的追兵,也没有术士廷的阻挠。离开摩根的一路风平浪静,似乎他们只是带着一群狼的普通旅人,而非是摩根的头号通缉犯,这种感觉对吴雍来讲实在是有些奇妙。
越过安特拉加岭后,众人的视野忽地开阔了起来,满眼望见的都是郁郁青青的草原。接连不断的青绿色海洋蔓延至远天边,有磨坊和炊烟袅袅的人家飘浮其中。如果让一个500度近视的人望去,那些高丘和低洼倒还真像是起伏的波浪。
平原是快马的乐土。亚瑟充当了向导的职能,骑行在队伍的最前面,指引众人驰骋在陌生的土地上。
为了不惊扰到马匹,埃辛骑着他的黄昏狼,带领群狼跟随在吴雍等人的后方。另有四匹狼机动性地巡游在周围,充当了斥候的作用。
当问及埃辛为何不变成狼形态时,他的回答是动物之身不好发挥萨满之术的作用。但吴雍却觉得另有缘由。
毕竟,他是拉格纳族裔中唯一一个穿了衣服的。
考虑到几百匹狼同时奔走的情景实在是不同寻常,众人刻意避开了有人烟的地方,尽量沿着森林的边缘移动,偶尔也会潜入林中,惊起一片栖鸟。
但即使谨慎如此,也会偶尔遭遇一些小小的意外。
当吴雍等人为了躲开村庄和大路而进入一片狭长崎岖的山地时,恰好撞上了一队准备去往摩根的走私者。那些人全副武装,配备着实用而致命的武器,甚至还有一名术士随行,看起来应该是一支相当老练的走私队伍。
吴雍本想给那些走私者让个道,好让他们能顺利完成自己的“生意”。可走私者们似乎并没有领会到他的一番好意,反倒是挡在了众人的面前。
只见走私者的领队骑马上前。那是一个一脸悍相的小个子,两侧的头发全部剃光,只在中间留下一束挽到脑后,颇有些朋克气息。他身穿一套磨损严重的镶铁皮甲,黑铁护胸上可见数道或新或旧的击打痕迹。腰间挂着一柄绿色漆装的短剑,看起来并不只是个装饰品而已。
小个子领队灵巧地从马鞍上跳下,在众人面前站定。用一种悠闲的口气招呼道:“中午好啊,我的朋友们。”
“你好。”吴雍镇定下心思,决定先观察一下事态。
小个子领队快速打量了一眼众人,抬眉道:“你们是来旅游的吗?这荒郊野岭可没什么可看的。如果你们想领略安特利维奇的美丽风光,最好从边关入境,顺着复仇大道一路向南,那边的风景和女人可比你们摩根好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