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听到是钱的事,大少立刻就放心了:只要是钱的事,那对自己就不是事。
而且用钱还人情,这事儿他熟啊。
于是托尼只是淡淡一句:“要多少?”
路克轻笑起来,伸出手指摇了摇:“不,这个捐款不需要你掏钱。”
托尼:“嗯?”
路克:“我代表昨天出现的所有超级英雄,将我们的超级英雄形象授权给一个基金会。基金会运作它们,所获得的收益全部用于帮助在各种相关事件中受到伤害的无辜民众。”
托尼:“what?”
娜塔莎:“……”
好一阵,理清这话的托尼还是摇头:“这不太可能。首先在法律上,你要怎么证明你的这个授权,来自“蝙蝠侠本人”?”
娜塔莎也微微点头。
路克的这个提议,最大的问题就在于法律上,蝙蝠侠并不是真正的美国公民。
因为……没人知道蝙蝠侠到底是谁。
至于布鲁斯-韦恩?呵呵,当谁傻呢。
托尼和娜塔莎都完全没听过这个名字,有这名字的人印象中也没蝙蝠侠的战斗力。
就算路克顶着这容貌和名字,出去说自己是蝙蝠侠,那首先就要证明“布鲁斯-韦恩是蝙蝠侠”。
然后,布鲁斯-韦恩才能授权别人使用“蝙蝠侠”形象。
这是法律范围的问题,不是第一超级英雄这个名头能糊弄过去的。
蝙蝠侠的那些朋友同样面临着这个问题,除了托尼。
因为托尼-斯塔克是唯一一个公开了真实身份的超级英雄,他用真实身份做出的授权,自然具备法律效力。
不具备法律效力的授权,别人自然不用为使用形象给钱。
再说,蝙蝠侠会因为别人没有得到授权而去法院起诉么?这显然不可能。
这也是市面上诸多蝙蝠侠的野生“周边”毫无顾忌的原因。
听见这个问题,路克翘起嘴角:“很简单,因为这个基金会将由你出头来建立。”
托尼一愣,还是下意识摇头:“那也没有法律效力。”
路克嘿嘿笑了起来:“因为我并不需要它有法律效力,而只要所有人都认同,它确实是蝙蝠侠授权的“正版”。”
托尼琢磨着这话的意思,立刻就明白了大概,不由得瞪眼:“你是想玩明星与粉丝那一套?”
就像同样一个代工厂出来的某名牌运动鞋,然后某天失去了代工资格,再生产出来的鞋子本质上和之前并没有区别,但就不再是“正版”了。
哪怕这鞋和之前的一模一样,厂商也会用各种防伪码、验证码来区别正版与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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